Uber广州车主官网“司机之家”本周暂关闭

29.05.2015  20:10

  资料图

  距离Uber(优步)广州办公室被查(4月30日)已经有4天,多名司机反映昨日收到Uber的短信通知,Uber广州车主官网“司机之家”本周将暂停对外开放,并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司机与合作伙伴的提问。

   办公室门外没贴封条

  4月30日,U ber办公室被广州市交委、工商等部门联合检查之后,有Uber司机表示登录Uber平台的司机明显比以往减少了,高峰期上线专车较少,导致繁忙路段溢价率较高。但是,也有司机、乘客表示系统运作正常。昨日有U ber司机介绍,系统偶尔会连接不上,需要重新登录。

  “五一”期间,U ber办公室大门紧闭,但门外没有贴任何封条。室内贴出告示显示,将休假至5月3日,5月4日下午才正常上班。其实,在办公室被查第二天,U ber广州团队在“司机之家”发布《致广大司机与合作伙伴的一封信》。

  信中提到,该公司把人民优步作为“公益事业运作,没有收取平台费”,并出资奖励司机与乘客拼车的行为。U ber自进入广州,就与广州有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创新业务的开展,并且会在未来继续积极配合,共同致力于改善广州交通,解决市民出行问题,“我们一直与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且维持常规运转。”

   登陆广深已经有一年

  U ber是2010年在美国旧金山开始运营,此后三年以平均每月两位数高速增长,2013年进入爆发式的扩张时期。去年2月13日,U ber在短暂试运营后正式登陆上海,2月17日、18日登陆深圳、广州,至今已经有一年多时间。

  U ber进入中国市场之后进行系列本地化调整,如推出中文名“优步”,推出倡导环保拼车理念的“人民优步”,以及与支付宝展开合作,并在支付系统增添支付宝作为付款方式。4月29日,U ber与广物汽贸、明铧融资租赁在广物汽贸城签约合作,今后将以“互联网+金融+汽车”的创新商业模式,为车主提供购车优惠、售后服务、上牌、维修保养、索赔、低首付的贷款等优惠。

   工商:调查情况不便透露

  U ber广州办公室被查后,虽然部分U ber司机表示近期担心被查受罚,会先不上线保持观望。但有乘客说,乘客端登录昨日暂未出现异常,在广州白云、海珠等区域预订人民优步还是比较容易。

  昨日,广州工商部门表示,通过当天执法情况来看,U ber广州公司现场没有提供营业执照,涉嫌无照经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工商部门要求它改正无照经营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外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先通过商务委审批,再到市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但日前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没有掌握对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情况,因此无法认定对方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具体调查情况也“不方便透露”。

   观察

   U ber在全球如何抢占市场

  自2010年10月上线,累计融资超40亿美元,估值达400亿美元,U ber无疑是美国目前最值钱的创业公司之一。但是,这只共享经济的“领头羊”所到之处也伴随硝烟弥漫:既要面对政策方面的风险,又要直面传统势力的抗争。不过,U ber的攻城略地堪称摧枯拉朽。

   美国曾提最低收费法案

  U ber最先在美国纽约、洛杉矶、波士顿等大城市提供叫车服务。2010年上线后四年,U ber进入全球56个国家和地区,服务超过300个城市。

  所到之处往往受到乘客褒奖,但也遭到出租车公司、城市管理者抵制。除在美国本土部分地区遭遇封杀,U ber还收到韩国、印度、法国、西班牙等14个国家的禁令。

  公开资料显示,U ber刚进驻波士顿,当地警方宣布U ber司机违规并扣车,原因是U ber使用G PS追踪来计算乘客的费用,即用地图计算距离,而不是依靠里程表。当地官员说,G PS还没有被授予执照作为商业衡量装置,不能被用来决定出租车费用。

  好不容易在波士顿获得许可,又在纽约受挫。出租车行政官员说此项目有个大问题:城市条例不允许黄色出租车有预订服务,他们也禁止出租车开车的时候使用电子设备及拒载(U ber的车被预订后一路便不再载客)。但U ber抗争强硬,华盛顿曾为了避免U ber与出租车直接竞争,提出一个最低收费法案,要求U ber资费必须高于出租车最低3美元收费的5倍,也就是15美元。

  U ber联合创始人兼CEO (首席执行官)T ravis K alanick随即发给所有客户一封邮件,强烈指责行政限价行为。第二天,华盛顿委员会的委员们便被无数封来自乘客“热情洋溢”的E m ail包围。华盛顿议案在7个月后终于得到降温。

   选择努力适应欧洲规则

  去年2月,U ber登陆欧洲大陆,引发当地出租车司机不满。出租车司机抱怨U ber这类产品提供与自己类似服务,却不必支付各类费用。例如,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一张出租车许可证价格高达20万欧元。

  欧洲官方层面很快有了反应。布鲁塞尔当地法院视U ber服务为非法,在禁令中称若U ber违法运营,每单生意将罚1万欧元;在荷兰阿姆斯特丹,4名司机因使用U ber而被捕;德国法兰克福法院判定U ber违反客运法,U ber在德国所有提供服务的城市遭到封杀。

  U ber曾向欧盟发起投诉,选择努力适应欧洲规则。德国禁令出台后,U ber表示提起上诉,坚决捍卫权利。为了保住德国市场,U ber德国主管FabienN estm ann最近表示,U ber将为每张执照补贴100至200欧元,并会再为司机补贴150至200欧元,协助其获取商会执照。

   进军亚洲市场一波三折

  U ber进军亚洲市场也是一波三折。在印度因司机强奸案曾经被叫停,在东南亚的泰国、越南、新加坡,当地政府正在审核U ber提供的租车预约服务的合法性。去年底,在中国台湾地区,当地交通部门警告U ber违反高速公路法,准备叫停U ber预约业务,原因是U ber雇佣无驾照司机,可能会增加乘客乘车风险。

  今年3月,日本交通部表示U ber违反道路运送法,该法条禁止无资质车辆提供出租车服务。而且,U ber服务在汽车保险问题上不透明,可能出现索赔纠纷。但是,U ber不太可能放弃亚洲市场,尤其像有着高昂打车费用的日本这样的国家。

  面对叫停,U ber采取“不理睬”方式继续运营。今年4月,饱受安全非议的U ber从F acebook挖来首席安全官,负责各项安全事务。U berC E OT ravis K alanick在声明中说:“这不仅仅关乎传统意义上的数据安全或是数据隐私,更关乎到我们在全球重新定义人身安全、数据安全的努力。”U ber还挖来竞争对手Lyft的CO O,挖来奥巴马的幕僚D avidPlouffe,专门处理U ber与政府的关系。

   外资企业注册流程

  1 向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 向审批机关申请(商务部门)审批,领取批准文件与批准证书。

  3 向工商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证件;登记机关受理审查登记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4 到相关行业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文件(经营范围如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则在第三步之前办理许可文件)。

  (大洋网来源:南方网)

   专车服务应在效率与安全中求平衡

  须秉持依法行政 防止动辄以“停运”的方式企图迫使Uber广州总部就范

  首先应明确的是,相关部门查处Uber,是因为其利用私家车从事“私租车”服务,涉嫌非法营运。

  Uber广州总部被查的消息在微博、微信朋友圈上“刷屏”,足见其影响力之大。实际上,据不完全统计,Uber已收到14个国家和地区的禁令,甚至在其“出生地”美国,爱达荷、阿拉斯加等几个州也明令封杀。

  首先应明确的是,相关部门查处Uber,是因为其利用私家车从事“私租车”服务,涉嫌非法营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明文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相关的处罚措施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包括惩罚性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只要在未来的调查中认定其非法营运属实,相关部门的查处行动完全是依法办事,职责所在。

  但另一方面,Uber被查后网络上一片“声援”之声,又不得不引人深思。有媒体报道,杭州的“专车”规模已接近正规出租车总量的四成。相信在广州,连同Uber在内的各种“专车”也不是小数目。短短几个月时间,专车服务能以摧枯拉朽之势占领市场,根本原因还是这种服务模式满足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现行出租车管理模式存在两个层面上的“两难局面”。一是数量不平衡,车多了,司机收入就少,车少了老百姓就遭遇“打车难”;二是时段不平衡,若按平峰时期的需求量确定出租车数量,高峰期就会捉襟见肘,若按高峰期需求量投放,在平峰期又是巨大的浪费。反观专车服务,因为互联网的介入,使得社会资源得到了更合理的配置。一些平时闲置或只为一个家庭服务的车辆,参与运营提高了用车效率,对减轻交通压力很有好处。从某种程度上说,专车就是市场调节的结果,公共服务提供者无须投入,只要允许市场自行调配,让专车为出租车“削峰填谷”,就是一个甚为理想的解决方案。

  有关部门在其通报中提到,“交通运输执法只区分合法营运与非法营运”。这句话再次强调了查处是按章办事,但“章”有没有改变的可能呢?除了查处与放任这两个选项外,还有没有第三条道路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当务之急是就专车运营的种种争议,首先展开一场公开透明、具有建设性的博弈过程,让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市民、管理部门、出租车从业人员等都表达出自己的意见。最终是通过修法寻求开禁,还是坚持打击专车,各种意见都应在这场博弈当中充分交流。

  毋庸置疑,出租车运营在全世界相当一部分地区都属于特许经营。一方面,其特许经营的稀缺资源理应要求市场进入者支付相应的对价;另一方面,也必然要求一定的准入门槛,尤其在安全性方面。但是,这样的准入条件和对价,监管部门同样可以以之要求Uber、规范Uber,想必一直宣称“积极配合”的Uber亦不会拒绝,如此,岂不远胜于一禁了之的“双输”局面?

  同时,相关利益方在这场变革和博弈中更须秉持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法治精神,防止动辄以“停运”的方式企图迫使相关机构就范。各方都在法治轨道内,在安全与效率中寻求平衡,在意见分歧之中取得最大公约数,新兴的专车服务才有望被纳入规范管理之中,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作用。(大洋网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