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检察院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实行“三审”机制

13.08.2014  18:41


  福建检察网8月13日讯(庄夏婷) 今年以来,泉州丰泽区检察院对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三审”机制,准确把握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规范附条件不起诉程序。2014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6件8人,提起公诉8件10人,作附条件不起诉2 件2人;对附条件不起诉的2件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是全面审查社会危害性。承办人在审结报告中专门立项,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段、危害后果以及从轻处罚可能带来的社会危险性等方面进行审查,据此区别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二是充分审查量刑情节。判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为初犯、偶犯,是否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并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平时表现等,确保准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三是实行帮教可行性审查。重点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帮教条件、能否落实帮教措施以及能否通过帮教进行改造,对于不具备帮教可行性及有效性的,依法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