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政多举措做好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24.06.2014  09:18

  一是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引导支持村(居)、社区社会组织等开展主动救助服务,在村(居)建立社区儿童服务站,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监护指导、亲职能力培训、帮扶转介等服务。二是保护受伤害未成年人。建立受伤害未成年人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操纵、教唆、利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为受伤害未成年人提供及时保护、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落实国家监护责任。三是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延伸至困境未成年人;投入50余万元,为入住市救助管理站的困境未成年人购买社工服务;联系社会资源,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落实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政策。四是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牵头建立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等保护体系。五是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法规政策、强化部门职责、推进社会协同的相关措施,构建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有效衔接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厦门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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