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明市、光泽县被民政部确定为开展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地区

20.08.2014  09:47

  近日,民政部发布了《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我省三明市、光泽县被确定为试点地区。

  民政部开展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探索建立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省民政厅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门研究,在自主申报和择优确定的基础上,推荐三明市和光泽县作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地区。

  截至目前,加上被确定为全国首批试点工作地区的厦门市,我省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地区已达三个。(省救助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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