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当反思家庭教育缺失

30.10.2019  16:23

  据报道,日前,大连一名10岁女孩被一名13岁男孩连捅7刀,不幸身亡。如此恶劣行径,却因施害者未满14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只能收容教养,令许多人感到愤懑。

  7刀!不仅捅在了受害者的身上,捅在了受害者家属的心上,更捅到了全社会的痛点。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常见诸媒体,且呈作案低龄化、手段残忍化等特征。面对这些游荡在人间的“小恶魔”,全社会必须采取有效而坚决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在此背景下,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日前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对此,民众充满了期待。

  人们追问,一个13岁孩子怎么就如此残忍?大量现实已经反复证明,孩子品性发生问题,都有一个共性原因,与家庭教育缺失直接相关。毫无疑问,这是本案带给我们的沉重反思。

  不管是孩子品性发生问题(打架斗殴、违法犯罪),还是孩子娇生惯养,缺乏独立能力,成为始终“长不大”的孩子,抑或是对人对事冷漠,没有责任心,凡此种种现象等,追本溯源都是人格不健全、心理不健康导致的“病症”。所以,由于家庭失管使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父母,当然是不合格父母。同样,对孩子娇生惯养,使孩子始终“长不大”,没有责任心的父母,也是不合格父母。

  让孩子成为拥有健全人格、健康心理的人,需要全社会共同来参与,但家庭教育承担着无可替代的关键责任。肩负这一责任的父母,没有第二种选择,必须要尽心尽力履行好这一责任,才能称之为“合格父母”。如果家庭教育缺失,或者发生重成绩、轻人格等教育错位,孩子人格形成和心理健康成长,必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孩子一生,付出无法挽回的代价。(泉州文明办 孙维国)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