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长多数不知未成年人保护法 奉行棍棒教育
东南快报讯 已入8月下旬,福建宁德市寿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罗晓春依然在做着一个案件的搜证工作,这是他第一次接触到这类案件:继母虐待,少女自杀,没有直接证据和现场目击,有的只是旁人的供述。
今年5月底,宁德寿宁县15岁女孩吴纹婷称因被继母长期虐骂,喝下剧毒农药百草枯,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募集数万善款试图挽救她,虽有万千关爱,她还是离世了。
但事件并没有因女孩的去世而结束。
在吴纹婷接受治疗时,当地村民报警,7月份吴纹婷继母因涉嫌虐待罪被当地检方批捕,然而,因此类型案件办案经验缺乏,司法部门进程艰难。
6月28日,龙岩又发生一起7岁女孩儿被继母砍下右手,并被扔入粪坑的案件。两起案件,均发生在继母和养女之间。
在现有法制条件下,应当如何保护好这些孩子?对于此类事件是不是应该有相关条件支撑才可以提前介入?事件到了严重后果后才有惩处,而惩处依据,又过度贫乏……
谁该为这两名女孩的悲剧负责?
纹婷受虐案进展艰难
警方只有旁人转述的证言,没有直接人证、物证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以涉嫌虐待罪,吴纹婷继母被当地公安机关拘捕。然而,花季女孩吴纹婷在这个夏季永远凋谢了。
“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罗晓春告诉东南快报记者,眼下在搜证方面比较困难,难度在于刑侦大队介入调查时,吴纹婷已经去世,其遗体及相关物件均已被烧毁。
“一方面,嫌疑人拒不承认,另一方面,当事人已经离世。对于虐待细节,证据还比较薄弱。”罗晓春表示,虐待罪又属于自述案件,该案件调查的难度在于,当地刑侦大队多是采录旁人的供诉了解到吴纹婷生前遭遇的情况,但却没有任何人表示曾亲眼看见过她遭受继母的虐骂。因此,没有直接证据。
中国律师精英网特邀顾问、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富强指出,有人认为,吴纹婷当天吞服农药,很可能是原本一直站在自己这边的父亲突然责骂自己,但从法律上来看,其父亲当天的责骂,和她吞服农药并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只能说有一定影响,但不是决定性影响。”尹富强认为,在这个事例中,必须证明纹婷的自杀和继母长期的虐骂有很强的因果关系,才有理由以涉嫌虐待罪的名义拘捕继母。
在取证方面,尹富强认为,因条件限制,虽然当地公安机关目前没有直接证据。但只要佐证的人能够证明嫌疑人有虐待行为便可。“重点在于,提供证据的人,是否曾经亲眼看过孩子身上有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