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大学生可享受就业服务

26.07.2016  16:09

  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和人才服务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为201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

  通知指出,要持续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工作,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水平。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经验、增强能力;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一人一策”专项帮扶计划,进行重点帮扶,确保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创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