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隆地产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高息收取“认购金”

22.07.2014  12:06

   关注理由

  今年以来,榕城楼市促销手段层出不穷,数十万元的大幅优惠也已屡见不鲜,但是开发商向“准业主”支付1分利息,以吸引购房者交纳认购金的事儿,却十分罕见,而且此举还是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之下,做出的提前“促销”手段。

  昨日,“准业主”魏女士担心,开发商此举是否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因开发商迟迟没有动静,开盘时间也一直没定,魏女士担心自己认购金的安全。开发商福建三隆房地产相关人士回应,这是在向“准业主”借钱。对此,福州市房管局称,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收取认购款,属于违规行为。

   具体开盘时间 开发商迟迟未定

  “交了钱这么久,开发商仍是没有动静,我担心认购金会不会不安全。”昨天,市民魏女士致电本报热线968111反映,今年3月,她在认购福州马尾亭江侨城华府16号的一套房子时,开发商福建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推出了一项促销活动,交认购款,可以获得1分利息。即在该楼盘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每月以1分计息,累计后直接从所认购房屋总价里抵扣。

  魏女士说,冲着这1分息的“诱惑”,有不少业主都付了20万或30万元的认购款,她也交了10万元。

  “开发商这么做是不是在民间集资,如果跑路了,我的10万元是不是就打水漂了?”魏女士说,协议签订后,开发商方面至今没动静。这让她逐渐担心起来,一是因为认购款的金额实在有些高,而开发商并没有给她任何关于房屋的证件;二是协议书上规定交付的认购金不得在开盘之前收回,而开发商只告诉她大概年底开盘,也没给个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