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公告

09.10.2020  10:41

  2020年第三、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10月10日至10月19日面向个人发行。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额为600亿元,其中:三年期300亿元,年利率为3.8 %,五年期300亿元,年利率为3.97%。投资者购买的两期国债从10月10日开始计息,每年10月10日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两期国债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可以提前兑取和办理质押贷款,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两期国债提前兑取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计付,提前兑取按兑取本金数额的1‰收取手续费。

  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提醒广大投资者:

  1。储蓄国债安全可靠,收益远高于同期定期存款,较受投资者欢迎。有意向的投资者可至以下厦门辖区银行营业网点咨询购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

  2。首次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需开立托管账户,投资者可提前开立,节省购买时间。

  3。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上银行网上银行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的认购、国债账户开户和查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