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生清场强奸醉酒坐台女 获刑3年赔偿2万
09.01.2016 11:55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一服务生清场时,看到酒醉的坐台女,竟生邪念强奸了该坐台女。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汪某构成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5年9月14日凌晨时分,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一酒家打烊了,1995年出生的服务生汪某在清场整理包厢时,看到309包厢内坐台陪酒女子颜某因喝醉了酒而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看到颜某长得漂亮,裙子上翻,汪某竟心生邪念,与颜某发生性关系。
熟睡中的颜某以为是男朋友,起先没在意,但到最后,朦胧中她感觉不大对劲,努力睁大眼睛看了一下,发现是酒家的服务人员,但由于太困,颜某又睡着了。直到早上男友将其接了回去,才于当日下午清醒后向警方报案。
当晚,值班民警赶到该酒家,将汪某控制后移交芗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审查。当日,汪某被刑事拘留,7日后被批准逮捕,后羁押于漳州市看守所。
案发后,汪某通过家属赔偿被害人颜某的损失2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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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16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