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 厦门中院“晒”出成绩单
07.01.2016 17:07
本文来源: 法院
从设立自由贸易区以来,厦门法院充分发挥特区法院先行先试作用,2015年8月6日,厦门市中级法院率先在全国成立了首个中级法院自由贸易区案件审判庭;8月7日,湖里区法院率先在全省成立首个自由贸易区法庭。从理念上、机制上、实践上加强探索创新,依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为了更好地立足审判工作,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厦门中院专门制定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案件审判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自由贸易区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实施办法(试行)》。其中《工作指导意见》共4章22条,从审判工作基本原则、审判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审判延伸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对自贸区案件审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管辖实施办法》共8条,主要规定了涉厦门自贸区案件的认定、实行集中管辖的范围、管辖出现冲突时的解决办法、两级法院受理一审涉自贸区案件的诉讼标的额等内容。
通报会上,厦门中院代院长王成全还提出“进一步深化自贸区案件审判精品化战略”、“进一步提升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和“进一步加强自贸区司法理论研讨与实践创新”的下一步工作打算,将继续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各项司法保障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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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201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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