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庭长谈服刑暗箱操作:有权人有钱人减刑快

27.08.2014  10:11

央视《焦点访谈》2014年4月29日播出的《高墙更筑“防腐墙”沙漠中的“梭梭”》节目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宫鸣谈到,“主要是一些有权人,有钱人,判刑以后减刑相对快一些。他们获得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比例要高一些,实际服刑的期限要短一些。”以下为文字实录:

演播室主持人 劳春燕: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您收看今天的《焦点访谈》。

假立功,真减刑,假就医,真假释。时有发生的暗箱操作让人们对于减刑假释这类案件的处理屡屡产生质疑,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司法解释,对于这类案件做出了统一规范。

解说:

去年2月河南省的一所监狱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因服刑人员王建生有立功行为,建议对其减刑九个月。王建生原禹州市公安局局长,2009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按照河南省相关规定,此申请需向省高院报备,省高院接到申请,随即展开审查。他们发现在王建生服刑三年多时间里,先后五次被保外就医,他只在狱中待了22个月,最终河南省高院做出不予减刑的决定,然而在全国各地不该减刑而被减刑的情况确实出现过,而且不止一个,在这些人当中一些特殊的身份引人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 宫鸣:

主要是一些有权人,有钱人,判刑以后减刑相对快一些。他们获得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比例要高一些,实际服刑的期限要短一些。

解说:

2007年2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处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尤其徒刑15年,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张海的亲信买通的佛山市看守所副所长罗建能和民警陈松永,此二人将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荐举揭发材料提供给张海,依次作为张海立功减刑的依据,以至一年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时将原审判决的有期徒刑15年该判为有期徒刑10年,在此后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张海又获得两次减刑,一次是因为佛山市看守所提供了一份假立功材料,第二次是因为张海当时所在的武江监狱,认定张海提供了虚假专利为重大立功表现,这两次申请均被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从而导致张海提前出狱与女友逃往境外。

宫鸣:

案件头一天报送到法院,第二天便做出了减去余刑两年一个月十八天的裁定。这里面既有权钱交易的问题,也有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程序不够公开,透明,暗箱操作的原因。

解说:

2009年7月广东省江门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林崇中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然而负责挤压林崇中的河源市看守所政治教导员以及医务室负责人在收取贿赂之后,串通河源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出据虚假病情材料,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林崇中作出暂予狱外执行的决定,直到一年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才将林崇中依法收监执行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审判长 罗智勇:

有钱人和有权人黑社会性质往往也涉及到有的是有巨额的财产,这些人往往相对门路更多一点。

解说: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本来是为了激励罪犯悔过自新,重新做人而设,然而一些监管者却将其视为权权钱交易的筹码。2005年原海南乐东监狱第四监狱监区长张同泽授受罪犯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在他任职期间服刑人员7000元可以买来假释,1500元可以换来减刑,那么具体办理减刑假释案的过程中,哪些环节容易出现问题呢?

宫鸣:

首先是立案环节,有些案件执行机关基于不合理的考核计分而提出报请,有的材料还是虚假的,那么人民法院缺乏相关的审查措施。第二,合议庭成员之间的作用没有充分的发挥。第三点在开庭审理的时候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公开。第四个公开的宣判没有充分地达到预期的效果,裁判文书也没有上网公开。

解说:

以往处理犯案人减刑或者假释事宜一般由监狱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承办法官在审核监狱方面提出的减刑理由是他们看到的往往是那些诸如积极写稿,表现突出,获得表扬荐举他人等十分抽象的概念,而据此进行的审核便时常流于形势。

宫鸣:

把监狱报送的材料做形式上的审查,他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进行实质的审查和进行必要的核实。

解说:

对于之前大多数减刑假释案申请书进行书面审理的情况,以后将要求办案法官亲自进行核实,为杜绝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公布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为落实意见的相关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书材料公开,部分人员审理公开等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律工作要求,主动公开则是五个一律的核心内容。

罗智勇:

原来的公示基本上是在监狱的罪犯服刑场所以张榜的形式公布,现在我们向社会公示包括到网上进行公示。

解说:

以前职工式罪犯的姓名,原判情况以及提请的理由今后包括刑法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和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都将在网上公示。在中政委指导意见实施的两个月时间里,减刑假释的处理已初见成效。

罗智勇:

我看很多地方都进行公示,河南、新疆的乌鲁木齐中级法院等等,这些都在公示问题上全部按规定执行,目前提请减刑、假释的人数和我们裁定减刑假释的人数肯定是要相对减少。

解说:

在提出五个一律工作要求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今日还出台了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这步司法解释。

罗智勇:

我们从完善制度的角度统一这个标注,解决这么一个问题,同时也通过这个司法解释强化司法公开,明确大家的职责责任。

主持人:

减刑假释审核不严,甚至是弄虚作假,把严肃的司法处理变成了权钱交易,找主要就是这类案件审理的不公开,不透明,无论是中央政法委的指导意见,还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目的其实都是要查漏补缺,增加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把程序晒在阳光之下,强化司法公开,强化公众监督才能够消除司法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