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购物不受新消法保护 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22.04.2016  13:13
  

  朋友圈购物不受新消法保护 维权难

  工商部门:可向法院起诉朋友圈卖家维权;发现卖家大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可向警方报案

  很多人在朋友圈卖东西

  记者 李菁 通讯员 杨思默

  近日福建省消委会发布消息,称朋友圈购物产生的消费纠纷已经成为当前投诉新热点。然而,微信购物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受新消法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法》,通过司法途径起诉朋友圈卖家,但维权成本往往高于商品本身价值。

  记者从泉州市鲤城区工商局了解到,泉州有关朋友圈消费纠纷的投诉量不断增加,朋友圈里的卖家并非“真卖家”,既不属于合法登记个体工商户,也不属于企业和第三方购物平台,私下的个人交易确实无法调解。但是,如果卖家在朋友圈大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肯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朋友圈买二手奢侈品 卖家和鉴定师“打架

  上个月,市民王小姐通过朋友圈找一位上海的卖家购买了一个二手奢侈品包包。“新品价格超过1万元,这个二手包包卖家称只使用过一两次,只要7000多元。我关注这款包很久了,没有犹豫就买了,通过微信转账付款给卖家。后来有朋友告诉我,朋友圈二手奢侈品的‘水很深’,可以找朋友圈几个口碑不错的奢侈品鉴定师验验货。”王小姐说。

  王小姐通过微信找到一位二手奢侈品鉴定师。几天以后,鉴定师告诉她,这个二手包包是仿冒品。王小姐随即找卖家“理论”,卖家坚称是正品,并认为鉴定师的鉴定结果不权威。

  “泉州没有奢侈品专柜,我不可能专门跑到其他城市鉴定这个包包。”王小姐非常苦恼。随后,令她更苦恼的事情发生了,卖家和鉴定师很快得知对方身份,两人不停地在朋友圈上“掐架”,互相抹黑,还经常找王小姐理论,指责她不信任卖家的商品,才引发这么大的麻烦。

  经常被卖家和鉴定师“骚扰”的王小姐想到找工商部门投诉。可是,她被告知,在朋友圈购物产生纠纷,即便金额较大,工商部门也无法介入调解,因为这不属于正规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

  王小姐告诉记者,今后再也不敢在朋友圈购买商品了,尤其是价格不菲的奢侈品。

  工商: 偶发的民事交易行为 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目前,海外代购和微商更喜欢把朋友圈作为交易平台,而非正规的第三方平台——微店。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便陷入维权难的困境。

  “在朋友圈进行交易,属于‘偶发的民事交易行为’,这部分微商并没有相关的经营证照,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无法受到新消法保护。因此,在朋友圈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只能保留微信聊天记录,依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维权。我们建议,消费者通过微信购买商品时,一定要让商家提供微店链接,或者其他第三方平台的商品链接,再进行交易,不要直接通过微信转账付款,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好维权。”泉州市鲤城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

  另外,在微店购买商品是受新消法保护的,消费者通过微店购物,一定要保留相关聊天记录和支付凭据,不要找身份不明的卖家购买商品。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应第一时间拍照,保留证据。

  虽然在朋友圈直接购物并不受新消法保护,但是消费者如果发现卖家大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按照法律规定,卖家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或卖家货值金额达15万元以上,或两者合计达15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之前,国内已经有很多在朋友圈销售假冒品牌商品被判刑的案例。”泉州市鲤城区工商局上述负责人说。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