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贩卖假鞋”被城厢公安立案

08.04.2016  12:25

  莆田网讯 利用微信开微店、做微商已较普遍,但出现违法行为依然会被查处。记者昨从城厢区工商局获悉,该局联合城厢区公安局,查处辖区内首起朋友圈“贩卖假鞋案”。

  3月29日,城厢区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城区东园路某公寓有人卖假鞋。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吴某正利用手机微信“朋友圈”发布鞋类信息,因该行为涉嫌网络售假鞋违法行为,该案件线索被移送城厢区工商局。经工商执法人员现场盘查核实,共有“耐克”“Adidas”“彪马”“Newbalance”等假鞋39双,涉案金额6000多元。

  经查,吴某因没有经济来源,经朋友介绍货源后,开始通过“朋友圈”卖鞋。目前,工商部门已对此进行立案调查。(湄洲日报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蔡双忠 陈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