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要求落实“三个有”确保春节期间非煤矿山节日安全

03.02.2016  17:33
     近日,龙岩市安监局多措并举,层层推进,做好春节期间矿山节日安全监管。

  一是停工停产有部署。为确保安全,春节期间对全市非煤矿山实行停工停产,待节后组织复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供应火工材料。 非煤矿山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24小时值班制定,确保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

  二是隐患排查有成效。在春节停产停工前,要求7个县(市、区)安监局组织检查人员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企业能立即治理的隐患必须治理完方可放假,不能立即治理的,对矿区进行封闭处理,春节后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后方可复产。市安监局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据统计,此次检查共发现隐患99处,下发责令整改书23份。

  三是复产复工有前提。县(市、区)各矿山企业在复产复工前需严格按照复产复工程序和验收标准,在春节后必须全面开展自查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出复产申请,并经县(市、区)安监局对企业安全条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严把源头关。(龙岩市安监局 王才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