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瓶身上乱用有机标识 厦门一化妆品生产企业被查

20.11.2015  10:37

  近日,同安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时发现,该企业生产的婴儿润肤霜瓶身标注“有机”、“ORGANIC”等字样,却拿不出有机产品认证资料。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些润肤霜标识不合法,所幸产品还未流入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企业整改完标识后方能销售。

  据悉,有机产品是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并符合有机产品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理念更新,涉及天然、环保概念的“有机产品”逐渐成为消费热点。(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 通讯员陈重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