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救助实施细则
28.02.2015 12:35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2月28日讯(龙琳莉)为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平和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出台《平和县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将因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导致被害人严重伤残或死亡,且无法获得赔偿、致使生活陷入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列为救助对象,明确司法救助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应急救助、一次性救助、辅助性救助、自愿息诉等原则,同时,《细则》就司法救助金的申请、审查、发放、管理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确保救助款项落实到被救助人手中。
《细则》的出台,确保了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该院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化解矛盾纠纷、推进民生建设的重要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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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2015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