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2.6% 涨幅扩大

11.06.2014  23:48

  福州新闻网6月11日讯 1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5月份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6%,涨幅比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2.7%,农村上涨2.3%;消费品价格上涨2.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6%。新涨价因素影响1.0个百分点,上年“翘尾”因素影响1.6个百分点。

  八大类呈“六升一降一平”:食品类上涨4.2%、衣着类上涨3.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2%、交通和通信类上涨0.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3.1%、居住类上涨2.4%;烟酒及用品类下降1.0%;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持平。其中,食品类、居住类分别拉动5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4和0.49个百分点。

  1-5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平均上涨2.4%,其中,城市上涨2.6%,农村上涨2.1%;消费品价格上涨2.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9%。新涨价因素影响0.8个百分点,上年“翘尾”因素影响1.6个百分点。

  5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5%,其中,城市上涨0.4%,农村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项目价格下降0.2%。

  (福州新闻网记者 胡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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