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级预算单位7月底统一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03.07.2014  11:30

  我市一级预算单位7月底统一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1.各单位申办一张“单位卡”,凡有外出执行公务活动且需要本单位开支的个人申办公务卡。2.按照福州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和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公务卡报销管理细则,与相关部门协商办理通过公务卡托收业务。3.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办公用品、差旅费、招待费、公务车杂费等小额零星商品服务支出,改为使用公务卡方式转账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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