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完善市场流通体系改革方案 7月底全省推行先照后证登记制

09.07.2014  08:34

    新华网福州7月9日电(记者 谢丹)福建省政府近日印发《2014年完善市场流通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7月底全省推行先照后证登记制。

    目前,福建省已在厦门、泉州、漳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福州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保税区、福州台商投资区等地区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7月底,将在全省推行先照后证登记制。

    《方案》明确,将平潭综合实验区试行的台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企业直接登记制向实验区所有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拓展,并延伸到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以及福州市的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保税港区、福州台商投资区等国务院批准的开发区,允许试点区域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免于提交审批机关文件,直接到工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其他非试点地区成熟一个、报批一个,力争9月底前在全省推行。

    另外,福建省将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相关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立项、招标、研发和管理。待国家工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统一下发执行后,全省内外资企业同步启动电子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