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2014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1.11.2014  18:28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今年1—8月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1—8月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部署,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1—8月全省生产总值13763.7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56.4%,增长9.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307.90亿元,完成年计划的61.8%,增长19.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50.6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61.9%,增长13.0%;外贸出口总额736.21亿美元,完成年计划的64.6%,增长5.9%;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0.62亿美元,完成年计划的72.2%,增长5.9%;公共财政总收入2574.26亿元,增长11.3%,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585.9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67.4%,增长11.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3%,低于年计划1.2个百分点。

(一)农业生产形势良好。第一产业增加值980.40亿元,增长4.1%。春粮产量36.54万吨,增长3.0%。全年130万亩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肉蛋奶总产量170.76万吨,增长1.3%;水产品总产量410.88万吨,增长5.4%。重大水利项目完成投资110.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82.1%,新开工建设28个,基本建成13个。

(二)工业生产平稳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7716.77亿元,增长11.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489.55亿元,增长12.1%,增速居全国第三位、东部地区第一位。38个工业大类行业全部实现增长,其中25个行业实现两位数增长。电子、机械、石化三大产业增加值2187.50亿元,增长13.0%,对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36.0%,比今年上半年提高3.1个百分点。1—7月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增长14.6%;经济效益综合指数262,比上年同期提高20点。

(三)服务业持续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5066.54亿元,增长6.9%,增速比一季度回升0.9个百分点。货物周转量、货运量、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港口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增长20.3%、14.5%、9.3%、9.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0%,其中,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增长17.8%,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增长106.3%。8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1.0%和15.1%。全省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615.20亿元,14家企业通过上市或再融资募集资金97.17亿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1131.62亿元,增长20.0%。民间投资6694.18亿元,增长26.7%,高于全省投资增速6.7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2811.71亿元,增长22.1%,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1066.21亿元,增长30.9%。工业投资3856.07亿元,增长12.9%,其中制造业投资3197.15亿元,增长11.5%。房地产开发投资2954.35亿元,增长26.6%。

重点项目建设进展良好,全省357个在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60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79%,福清核电1#机组等66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南平高速公路联络线等106个项目开工建设。

三维”项目对接进展顺利,截至8月底,纳入省级跟踪管理的“三维”项目4749项,其中续建和今年开(动)工3718项。今年以来完成投资3982亿元,其中央企、民企、外企项目分别完成投资476亿元、3287亿元和219亿元。

(五)外经贸稳步回升。全省进出口1152.23亿美元,增长3.5%。其中,出口736.21亿美元,增长5.9%,分别比一季度和上半年回升8.5个、5.0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高2.1个百分点。对欧、美、日出口稳定增长,对拉美、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出口增长6.3%。新批外商投资项目690项,实际到资50.62亿美元,增长5.9%,比全国平均高7.7个百分点;千万美元以上项目合同外资的比重为90.4%,同比提高6.9个百分点。

(六)民生水平持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80.4元,增长9.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2.0元,增长11.4%。城镇新增就业49.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7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2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1.8%、97.2%和75.5%;城镇登记失业率3.61%。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9.28万套、开工率98.3%,基本建成9.69万套、基本建成率121.1%。与民生相关的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的72.8%,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七)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教育经费投入明显增加,1—8月全省投入351.69亿元,同比增长21.1%。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新增学位7万个;城区公办幼儿园新增100所、3万个学位,37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验收。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增1所高职院校,升格1所本科院校,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推进非教育主管部门与所办院校脱钩,稳定高等教育发展规模,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1—8月全省新增床位4700余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4.24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卫技人员数5.27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得到加强,市县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三馆”建设年度任务基本完成,海峡演艺中心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项目动工建设。

(八)深化改革全面推进。开展新一轮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按序时进度推进。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市、县(区)机构改革预计年底前完成。推进省直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实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省新登记企业数量增长72.3%,注册资本增长1.05倍。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省级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从49项减少为20项。推动实施省属企业整合重组。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实现数字福建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加快电子证照普及应用。

(九)省级预算内投资加快落实。今年省级预算内投资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突出薄弱环节和办惠民利民实事。第一、二批已下达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20.0亿元,占全年计划总盘子的87.3%。其中,安排农业农村设施3.0亿元、重大基础设施5.3亿元、创新和产业提升3.4亿元、生态文明建设1.5亿元、社会公用事业4.6亿元、公共管理设施1.7亿元。今年待安排资金2.9亿元,占总额的12.7%,拟于9月底前安排下达。

总的看,今年以来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经济稳定发展仍面临多重困难和多方面挑战,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一是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1—7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1478家亏损,亏损面9.3%。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据抽样调查,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普遍上浮,担保融资利率约13.6%。二是投资增速回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比一季度和上年同期分别回落1.0个、3.9个百分点,处于近年来增幅的较低点,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速同比回落12.0个百分点;投资结构也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出口增长乏力,受市场低迷、成本高企、汇率波动等因素叠加影响,出口增速同比回落9.1个百分点。四是房地产市场低迷,房地产销售下滑较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同比回落7.3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7.4%,库存消化周期拉长,市场观望气氛加重,下行预期增强。五是节能降耗形势较为严峻,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上升2.0%。对此要高度重视,有效应对。

二、今后几个月工作措施

做好今后几个月经济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进一步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止住相关指标下行,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抓住机遇,只争朝夕,把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几年全省的中心工作,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落实到项目、布局、资金、政策上,分解细化到各项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进度要求,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经梳理汇总2014—2018年全省重大投资项目3257个、总投资7.8万亿元,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要全面开工,“十三五”规划的部分项目争取提前到“十二五”实施,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项目提速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继续积极主动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政策、项目、资金更大的支持,加紧沟通协调,主动对接,锲而不舍,落实各项支持举措,发挥好政策的叠加效应。

(二)促进投资总量扩大结构优化

1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交通、能源、信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采取措施积极破解土地征迁、资金筹措等难题,加快推进西气东输三线福建段等一批在建项目建设,抓好浦建龙梅铁路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跟踪推进公开向社会推介的基础设施等领域122个、总投资2248亿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项目,提升民间投资活力。

2提升制造业投资。抓紧实施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零征地”和企业信息化技改项目,全年力争完成技改投资3400亿元,加快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落实好7月央企支持福建加快发展座谈会精神,推动签约项目落地,力争全年“三维”项目完成更多投资量。

3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协调推进罗源霍口水库等项目在国家层面工作进度,加快推进大中型水库、防洪工程、引调水工程等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全年完成投资超过135亿元。

(三)加快推动产业升级

1持续打造升级版工业。实施好促进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等政策,引导打造完整产业链和延伸链条以及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推动厦船三期船坞工程等项目建成投产、永安维龙智能环保输变电高端装备等项目开工建设。跟踪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出台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鼓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落实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政策。

3持续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建设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发挥机械装备、海洋等虚拟研究院作用,加快推动产业升级。

(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1抓好粮食生产。加大督导全省150个粮油高产示范片创建工作,加快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水稻机械化栽培、机收再生稻栽培等增产实用技术推广。在30个粮食主产县建设粮食产能区500片以上,力争粮食产能区亩产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00斤。

2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年内完成500个新扩建设施农业重点项目并投入使用。力争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0%以上。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新品种示范展示面积20万亩以上。

3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一区两园”建设,力争从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中升级产生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年内争取200个“一区两园”重点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年内创建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50家、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00家。

(五)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1培育和引导热点消费。落实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重点任务,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或依托第三方服务平台拓展业务。制定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体育消费的具体举措。大力推进民生领域及农村信息应用和服务。

2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落实对刚需购房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先满足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扩大货币化安置,推进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以购代建”。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个人首套住房和首次改善型住房按揭贷款供给。

(六)促进外经贸稳定增长

1保持出口平稳增长。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推进通关便利化,探索“单一窗口”建设。完善重点行业出口转型升级扶持体系。推进国际营销网络和境外福建商品营销中心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外发展“海外仓”。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2提升利用外资水平。落实外资重点项目“四个一”工作机制。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国际产业资本和投资基金通过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我省企业并购重组。

3持续深化闽台合作。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后续协议,推动医疗等领域一批项目对接落地。实施好平潭全岛封关运作。

(七)着力推进城乡建设

1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制定实施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配套措施。出台促进中小城市和城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组织晋江、莆田等地申报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继续选择条件具备的县(市)开展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推动若干中心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

2加大城乡宜居环境建设力度。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提升“三边三节点”,对城市的重要部位景观进行优化和提升。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加快市政基础设施“五千工程”建设。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全年拆除“两违”面积不少于3000万平方米。

(八)努力抓好生态省建设

1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近期重点工作方案。支持三明开展南方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组织实施武夷山等国家级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程。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加快闽江流域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海岸带保护和利用条例等立法工作。

2加强节能降耗和总量减排工作。强化能效对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抓好减排责任书项目建设,推进水泥、造纸、印染、合成氨、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全面规范深度治理。11月底前相关企业全部拆除列入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和生产线。

3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治理。出台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全面推行“河长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化工、涉重金属企业一律关闭。深入推进九龙江畜禽养殖和铁锰污染专项整治。全年完成淘汰99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九)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检查落实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11条等系列措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快财政支出力度,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涉企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集中有限资金重点帮助企业融资。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做大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强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周转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2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盘活存量信贷资源,加大对重点项目、“三农”和小微企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在产业集聚区建立专业支行或特色支行,力争年内组建15家村镇银行;争取完成省农信社改制为农村联合银行方案。推动一批企业到“新三板”、海交中心等挂牌融资。

3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收费,查处涉企乱收费问题。继续免征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取消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

(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1扩大就业和保持物价稳定。落实就业和创业扶持各项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努力做好就业服务和援助工作。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加强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确保市场供应量足价稳。

2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组织落实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加快各地城区中小学扩容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今年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制定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意见。推动创建国家深化医改省级试点工作,加快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的医疗园区建设,推动一批社会办医项目落地。加快青运会场馆、省老年医院等一批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

3推进为民办实事和扶贫开发。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1项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协调调度,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加快推进。加快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与对口帮扶县市区设立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持续推进省级扶贫重点村工作,加快推动造福工程搬迁。落实好我省贯彻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意见。

(十一)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优化投资环境。引入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加快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积极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设“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分期分类减少前置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试运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定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要素交易平台。

3抓好改革试点示范。加大民营经济、城乡一体化、军民融合等领域的综合改革试点力度,支持各地在各自试点领域取得改革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探索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年内在社会救助、职业培训、学前教育、公共体育等领域率先开展试点。研究制订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今后几个月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围绕“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实现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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