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家政业7月启用统一合同 家政不得泄露雇主信息

17.06.2014  17:18

  郭晨/漫画

  海峡都市报讯 福建省首份家政行业合同将在全省所有家政企业中统一启用。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获悉,福建省商务厅要求向全省家政企业推广执行商务部《家政服务合同》范本,以便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经营行为。福州市家政行业协会林会长表示,福州家政企业7月1日后将统一启用统一合同,启用前,会结合本地的情况,作些调整,不会完全照搬商务部范本。

  记者注意到,商务部推广的《家政服务合同》范本有三种,分别是《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范本)》、《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范本)》、《家政服务合同(派遣制范本)》。

  “福州绝大多数还是以中介制范本为主。”福州市家政服务业协会林桂辉会长说,福州还没有真正实行员工制的家政企业,只有少数几家在试点往员工制企业转型过渡。林桂辉表示,员工制与非员工制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为保姆月嫂缴纳医社保。

  林桂辉称,多种因素导致家政企业难以真正转型成员工制企业。在福州从业的保姆多是外地人,流动性强,做了医社保后城市间难以衔接;其次成本也是一个大问题,缴纳医社保,按最低额缴纳,每年至少要多缴600多元,而“羊毛出在羊身上”,消费者是否买单是未知数;社保最低也要缴纳15年才能领取,而福州从业保姆不少都是40岁以上,再缴纳15年,不少保姆不愿接受。

  记者注意到,此次全新推出的中介制合同,除了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时间外,还详细列出了消费者、家庭服务机构、家庭服务员三方的权利义务,如家庭服务员不得私自翻阅、拿取客户财物,不得向他人泄露消费者的家庭信息、经济状况及个人隐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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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政服务投诉频发

  海都讯记者昨日获悉,今年以来,福州仓山区工商局接到近10起家政服务相关消费投诉。

  6月4日,刘女士委托胖姐家政服务公司物色保姆,双方约定中介费为530元。之后,刘女士支付了中介费,家政公司为她找来一名中年保姆,但保姆上岗仅半天就说不干了,刘女士要求家政公司退还中介费,遭拒。工商人员介入调解,发现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无法认定实际支付的中介费,胖姐家政同意退还400元钱。(李荔付严徐丰)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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