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启动义务教育"全面改薄"专项督导

13.06.2016  18:02

  2016年至2019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省“全面改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5月至6月(2016年8月至9月)将对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组织一次专项督导。

  日前,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下发通知,明确专项督导对象为各设区市(厦门市除外)、平潭综合实验区及所属各县(市、区)政府。专项督导主要包括进展成效、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公开公示等4项内容,并相应设置53个评估要点。

  据了解,专项督导将采取县级自评、市级核查、省级督导的方式进行,最终将根据专项督导评估得分及底线要求实现情况分为 “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专项督导结果将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和安排“全面改薄”专项绩效资金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进行全省通报,并约谈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