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9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0.10.2015  20:04
    

 

1-9月,全省各类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同比下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个别地区和行业领域较大事故同比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全省综合情况

1-9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7305起、死亡1194人、受伤6249人、直接经济损失1083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2.3%和17.7%、8.1%、6.7%;其中:较大事故23起、死亡76人,同比分别减少8起、35人,下降25.8%和31.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个别设区市较大事故超进度目标。 1-9月,三明市共发生较大事故7起,超过全年控制指标3起。

(二)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出现反弹。 全省煤矿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年保持平稳,但今年发生了大田“6·30”透水事故、将乐“9·6”顶板事故和龙岩永定“6·27”私自采矿中毒死亡事件,共造成15人死亡;危险化学品行业发生了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着火事故,虽然没有人员死亡,但经济损失惨重,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工商贸其它领域发生了永安“1·17”、“2·4”以及平潭“5·6”3起气体中毒窒息较大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

(三)个别地方事故信息迟报、漏报。 三明市大田县“6·30”较大煤矿透水事故、南平市顺昌县“7·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均未在规定时限内向省局值班室报送事故信息,属于迟报;三明宁化县“8·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三明将乐县“9·6”较大煤矿顶板事故,均在省局值班室查询后才补报事故信息,属于漏报。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第四季度是生产经营建设的高峰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同时,十八届五中全会将于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于10月18日至27日在我省举行。做好这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任务尤为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根据季节性特点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进展情况,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经省政府安委会和省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近期省里将出台《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细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议事协调、挂牌督办、业绩考核、履职点评和“一票否决”等7个方面工作机制、23项制度措施。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考核,推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有效落实。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制定出台经济政策、荣誉、信用等激励约束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未达标企业进行重点指导和监管执法,对达标企业确保按标准体系规范运行;依法严厉查处中介机构的各类弄虚作假、欺诈等违规行为,严把评审标准关,提高评审达标质量,确保年底前完成全省应达标企事业单位评审达标率不低于65%的目标任务。

(三)着力抓好煤矿行业安全监管。 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我省发生的几起煤矿事故教训,大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做到煤矿安全监管和从业人员全覆盖。加快煤矿整顿关闭,尚未明确关闭对象的,要尽快落实,力争提早完成,并加强淘汰关闭煤矿过渡期安全监管,严防煤矿在关闭前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加大对水害威胁、生产经营不正常、井下超百人和9万吨/年以上、在建项目和列入关闭等五类煤矿的监管监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督促煤矿企业把“五级五落实”落到生产一线,强化现场管理,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把安全质量标准化落到实处,提升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

(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近期省里将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为明年全面启动“三年提升工程”打下基础。继续推进危化品重点县(区)、重点企业安全攻坚和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会诊”、风险分级、微信助力“三项监管”工作,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加快职业病危害检测检验、评价评审、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专家库等支撑体系建设。深化消防、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旅游、学校、铁路、民航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五)加快推进职业卫生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交接。 全省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都已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和交接工作。全省85个县区(含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中,84个完成职能划转(仅莆田荔城区未完成),82个完成职能交接(仅福州闽候县、南平延平区、宁德蕉城区未完成);43个县区安监局内设独立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77个县区增加人员编制(仅福州鼓楼区、仓山区、晋安区,莆田城厢区、秀屿区,南平武夷山市、政和县,莆田荔城区,宁德东侨开发区等8个县区未增加),共增加行政、事业编制185人。要继续推进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支撑力量建设,切实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由公安部门划转安监部门承担。省委编办已下文在省安监局三处加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省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改设在省安监局,增加省安监局行政编制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目前省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已初步完成移交。各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划转、衔接,给当地安监局核增相关机构、编制,确保安监局有能力承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六)确保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省级“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确定的24项事故指标中,事故死亡总人数、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16项指标已提前两年完成,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4项指标已提前一年完成。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十二五”安全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今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部署的各项工作,认真找出差距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七)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及《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统计工作规范》(安监总厅统计〔2012〕130号)的规定,切实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渠道畅通、信息快捷、内容准确,不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凡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的,要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