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1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04.01.2015  11:49
    

2014年1-11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11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是个别行业领域和地区较大事故有所反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全省综合情况

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346起、死亡1927人、受伤8311人、直接经济损失1224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8%、11.6%、5.1%和7.3%;发生各类较大事故34起,同比减少1起;未发生重大事故,同期发生1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个别行业领域 事故有所反弹。 1-11月,全省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7起、死亡100人,分别上升35.0%、33.3%。厦门市接连发生了“9.19”、“11.25”两起小吃店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分别造成5人和4人死亡,去年我省未发生较大燃气爆炸事故。

(二)个别设区市较大事故同比大幅上升。 1-11月,厦门市发生较大事故4起,同期1起,同比上升300%;泉州市4起,同比增加3起,上升300%;漳州市8起,增加2起,上升33.3%;南平市4起,增加1起,上升33.3%。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繁忙期,也是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一要继续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王勇国务委员和尤书记、苏省长、徐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周报送制度,推动市、县两级今年底前全部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做到“五个全覆盖”。并全力落实联络员会议、季度情况报送、督查考核等制度,推动《规定》落到实处。

二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 继续落实向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公开信》,实现动员、告知“全覆盖”;进一步核定本行业领域应达标单位,逐级组织、分类开展业务骨干培训,提升自创能力;健全完善本行业领域的评审管理办法,加强评审服务队伍建设,严格考评管理,确保评审质量;建立督查、考核、警示、通报、约谈等工作制度,确保完成今年创建目标。

三要持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加快道路隐患治理进度,今年底前全面完成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1118处道路隐患的整改任务;集中力量开展“百日会战”,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章违规交通行为;强化农村道安工作,组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落实经费保障;继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公益宣传;及早谋划明年道安工作思路,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完成“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

四要确保“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继续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强化对非法违法行为严重地区和企业的暗访暗查,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和“四个一律”打击措施,对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整顿,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六打六治”工作成果。

五要全力推进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要按照省里统一谋划、统一编组、统一分工、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六个统一”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组织到位,做到排查工作全面彻底、坚决从严,由点到面、由表及里,把矿井的底数摸清摸透,把隐患彻底排查清楚,把整改工作跟踪落实到位,做到一矿一档,确保所有煤矿“全覆盖”。

六要集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自职责,从严从重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加快隐患整治进度;各有关企业要及时完善管道设施标识,加强城镇区域线路巡查,加强管道风险评估和检验检测,逐条逐处整改消除所有隐患,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隐患整治工作。

七要继续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继续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宣传载体开展社会性宣传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落实致企业和监管人员一封信,推进企业认签制度,做到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全覆盖”,确保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着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准备工作,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度。

八要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省政府安委会拟于2015年1月中旬对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将汇总上报省政府。各地和省单列考核单位要对照年初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同时,要针对“两节”、“两会”和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究制定安全应对预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加强值班值守,严格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福建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