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4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1.05.2015  12:04
  

2015年1-4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4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地区和绝大多数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下降,但是个别行业领域和地区较大事故有所反弹,特别是危化品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全省综合情况

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211起、死亡467人、受伤2617人、直接经济损失349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4.3%、12.5%、8.7%和10.9%;发生各类较大事故7起,同比减少2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个别设区市和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有所反弹。 1-4月,三明市、漳州市分别发生3起和2起较大事故,同比大幅度上升;其中,三明市的较大事故包括2起沼气中毒的工商贸事故,同期全省未发生工商贸较大事故。

(二)危化品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月6日,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6人受轻伤。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抓好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视频暨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实际,逐级细化分解下达,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企业,并采取重点督导、诫勉约谈、警示通报等措施,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工作的动态监督,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控制目标任务。

(二)抓好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持续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力争6月30日前实现省、市、县、乡镇、行政村“五级五覆盖”,确保今年底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三)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 进一步加强培训,培植典型示范单位并推广经验做法,切实提高企事业单位自创能力和运行管理能力。健全完善分类监管、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对未达标企业,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评先推优“一票否决”制度。强化中介监管,对发现的各类弄虚作假、欺诈等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及时予以曝光。

(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狠抓重点道路隐患整治跟踪落实,确保二季度完成高速吉洲路段、尤溪路段安全预警系统建设等任务。从严监管,持续推进渣土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整治。进一步加强乡镇、村居道安示范建设,强化农村道安整治。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工作。

(五)抓好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省两办的通报和省政府安办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所有危化品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安全管理薄弱的危化品企业全面检查“全覆盖”。

(六)抓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突出煤矿、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非煤矿山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减少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七)抓好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14个“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安全社区”、“安全园区”、“安全发展示范县”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八)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高温、暴雨、雷电、台风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自然灾害极易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要进一步加强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