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不动产上“户口” 业界称或引发部分官员抛售

23.12.2014  09:39

 

黄劲超 图

    中国政府网昨日发布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发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明年3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明年6月底前,福建全省市、县(区)要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

    分析人士认为,广受关注的“登记反腐”似乎并不是《条例》的重点。实际上,对于市民来说,通过不动产登记,未来或可实现异地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发生。

    解读1

    哪些要登记?

    十项内容纳入不动产登记

    大家都知道房屋和宅基地是不动产,其实,根据《条例》规定,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多达十项,涵盖了海洋、森林、草地等。

    它们分别是: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解读2

    谁负责登记?

    由多头管理到一部门搞定

    在本次颁布的《条例》中,“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这一规定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过去市民进行不动产产权转让或交易,是由多头进行管理:城市房屋由住建部门负责;土地由国土部门负责;耕地由农业部门负责;林地、草地由林业部门负责;水面由渔业部门负责;海域由海洋部门负责。市民要找到合适的部门审批手续,既耗时又费力。《条例》颁布后,所有这些将由一个部门搞定。

    记者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厦门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方面已经在国内领先一步。厦门今年5月份就成立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统一的登记管理部门和登记机构。同时,厦门还参加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表、卡、簿、册及不动产权证书的设计工作。

    记者获悉,前文提到的十项不动产权利,都将统一由市国土房产部门管理,同时由国土资源部进行指导和监督;登记的簿册不再“一地一式”,而是使用全国统一的样式;登记内容包括了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状况等。

    厦门城市年轮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副总裁詹宏艳分析,《条例》的颁布有两大利好:一是对房产、土地、林地等不动产权属情况进行了明细,并明确个人产权依法享受保护;二是简化了办理手续,并大大缩短了登记程序审批时间。

    詹宏艳说,过去个人或单位要审批不动产登记,往往要花2个月以上的时间,现在登记程序按规定必须在30日内完成,登记流程也简化为四步: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登记机构审核通过,接着就可以完成登记。真正实现了从之前的多头管理,到一部门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