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改革不能“拍脑袋”和“一刀切”

01.08.2014  08:32

中新社北京7月31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第二次会议31日在北京召开。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会上指出,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工作。

周强主持会议,部署安排法院牵头中央司改任务暨《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分工实施工作。

上述纲要是指导未来五年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纲要可重点归纳为八个方面的核心内容: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健全司法行政事务保障机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周强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攻坚之年。中央确定的由法院牵头的司法改革任务,大部分要在今明两年内完成。各级法院要有方向、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改革。

据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将建立司法改革项目台账制度,完善督办督查机制,逐月通报改革进度。

周强要求,最高法院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改革工作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充分比较不同改革方案的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越是重大的改革项目,越是要试点先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不能“拍脑袋”和“一刀切”。

周强还指出,要学会把实证研究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逐步探索形成一套科学、务实的司法改革方法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