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的一天

30.06.2014  10:57
  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大会表彰全国10名“最美基层法官”。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成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扎根基层11年,黄志丽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10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她因此收获了“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光环之下,这位女法官的一天究竟什么样?

  6时30分,黄志丽沿着延安北路开始例行的晨跑,半个小时后她拿出随身携带的书。“在基层做法官,要跟不同情况的当事人交流,各方面知识都得懂一点。”性格开朗的她,对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等都有研究,还考取了婚姻分析师资格证书。

  7时45分,黄志丽步行来到芗城区法院。在食堂用过早餐后,她来到办公室开始阅读即将开庭的案件卷宗。“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没有借据、买卖合同等证据,如何从法律事实去还原客观事实是案件争议的焦点……”她与书记员黄倩茹交流之后,给案件双方当事人各打了个电话,确认他们能否到庭。

  8时30分,黄志丽穿上法袍走进第一审判法庭。法槌一响,庭审开始了。“原告被告双方是什么关系?有没有其他经济往来?……”庭审调查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争论激烈。9时,庭审结束。

  9时15分,黄志丽和书记员来到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一个案件要半小时后开庭,我们抽空来调查另一起案件中涉及的门牌变更情况。”她说。

  9时30分,6起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纠纷在民一庭开庭审理。这6起案件的审理全部适用简易程序,被告都是同一家公司,集中审理有利于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实、提高庭审效率。“有一个当事人的小孩生病了,大家让她先来吧。”黄志丽开始一起一起地进行审理,经过2个小时的法庭调查、辩论和调解,5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剩余的1起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回到办公室,黄志丽刚舒了口气,又有2起案件的当事人找上门来。他们也起诉了这家公司,听说其他案件已调解成功,他们急忙赶过来,想看看能不能也通过调解来解决。看着当事人着急的样子,黄志丽征得了被告同意,为双方主持调解。12点30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次温情的调解远胜过一份冰冷的判决。我们法官要努力把刚性的法律条文和人性化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黄志丽审理的案件90%以上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此时,同事帮黄志丽打来的午餐已经没了热气。

  14时30分,黄志丽带着书记员来到福建寻真司法鉴定所。“有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是位83岁的空巢老阿婆,与邻居争吵时被推下楼梯,导致股骨头骨裂、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她来帮阿婆咨询一下,这样的伤势会不会致残。

  15时10分,黄志丽乘车来到了南坑街道农友村村委会。“今天要进行现场调解,农友村有17名出嫁女与村民小组产生了土地征用补偿纠纷。”由于事先准备充分,调解工作进行得很顺利,1个多小时后调解结束。

  “还有点时间,我们去看看蔡大姐吧。”沿着弯弯曲曲的石板路,黄志丽带着书记员拐到了附近的南坑街道古塘村,走访因交通事故受伤的蔡大姐。“好好休养,但千万别错过了诉讼时效!”她用闽南话对蔡大姐再三叮嘱。

  16时30分,黄志丽来到位于南坑街道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2012年6月,在黄志丽的推动下,芗城法院在这里设立了全省首个以“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个人名义命名的法官工作室。“社区发生的婚姻案件中,可能包含婆媳、夫妻、父子等许多关系,如果‘硬判’,亲情就破裂了;最好能在社区里事先调解。”为此,黄志丽和同事们坚持每周两次进社区、下农村,开展巡回办案。

  17点45分,黄志丽回到办公室,同事们找上门来准备合议案件。“芗城区法院近年来年均收案数量在1.2万件以上,民一庭人均年结案370多件。”法官们告诉记者,他们每天上班时间都安排得满满当当的,只能利用下班时间进行合议。

  20时,黄志丽完成了当天的工作。收拾桌子的时候,才看到早上泡的那杯茶已经完全冰冷。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