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方出台最新奖励办法 举报违法犯罪最高奖30万
海西晨报讯(记者 于婧媛 通讯员 厦公宣)昨日记者获悉,近日厦门警方出台《厦门市公安局对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的实施办法》(简称《办法》),举报属实的最高可奖励30万元。
《办法》增加了对群众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银行从业人员参与打击、防范诈骗工作,及时劝导、阻止被害人不被犯罪分子操纵转账;公安协勤人员抓获“两抢”、盗窃、诈骗、邪教及其他现行重大案件嫌疑人;特定行业从业人员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或抓获逃犯等情况进行奖励。
《办法》在扩大奖励范围的同时也大幅提高了奖励标准。其中,举报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宗教极端、个人极端违法犯罪线索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30万元;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1万元;主动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2万元;举报经济犯罪案件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1万元;举报交通肇事案件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5000元;举报可疑机动车(不含摩托车)且查获属实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2000元;举报涉黄涉赌等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员奖励1万元;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协助侦破案件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500元;防范打击虚假信息诈骗“截流”行动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2000元。
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格执行登记制度,记录举报人联系方式并及时查证核实。同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坚决杜绝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的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严厉查处。
《办法》同时明确了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行为追责条款,举报人有意捏造诬告陷害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当前,厦门各级公安机关正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剑盾”行动。警方欢迎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共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警方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及时按照规定兑现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