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最反感十类交通违法 最易引发“路怒症”

06.05.2015  13:06

  昨日下午4时11分,在尤溪洲桥北,这辆车牌号为闽A15C36的黑色轿车驾驶员右手控制方向盘慢速行驶,左手拿着手机放在面前语音对话。

    3日下午,成都女司机卢某驾车突然切换三条车道,影响了男司机张某行车。张某驾车逼停卢某的车后,将她拖至车外殴打。4日,已被刑拘的张某通过视频向卢某道歉,并表示:“非常悔恨,希望告诫广大司机朋友,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张某还说,希望社会上其他开车的人不要像他这样使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在机动车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堵的现在,“路怒症”一词已不陌生。昨日,记者通过街头随机采访、电话采访、网上调查等方式,整理出福州人眼中十类最令人反感的交通违法行为。

    十类交通违法最让人反感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民警李威佟4日在微博上表示,女司机被打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她先是驾车突然切换三条车道,别了男司机。男司机“路怒症”发作,驾车追上女司机,反别一下后迅速向前行驶。女司机又加速驾车追上来,再别男司机,并摇下车窗大吼,最终被打。如果双方都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女司机不会被打。

    昨日,记者整理出福州人眼中十类最令人反感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次为:野蛮变道、强行加塞、滥用远光灯、“骑线”开车、强行超车、小事故大吵架、边打手机边慢悠悠开车、车窗抛物、抢黄灯、随意按喇叭。

    野蛮变道:昨日的调查中,超过七成的被调查者最讨厌驾车毫无征兆突然变道的司机。

    强行加塞:鼓楼区民警林警官认为,强行加塞对交通影响很坏,是诱发刮擦事故和导致交通堵塞的重要原因,会造成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损失,他非常反感此类行为。

    滥用远光灯:市民陈先生表示,他驾车在小路行驶时,经常被迎面驶来车辆的远光灯照得瞬间“失明”,差点出事故。

    “骑线”开车:媒体人雷先生称,有的人喜欢“”着道路中间的交通标线行驶,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