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跃跃在反家庭暴力法专题座谈会上强调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法立法进程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副主任,全国妇联常委信春鹰说,反家庭暴力法立法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经过近20年的呼吁,反家庭暴力法从遥远的目标到进入国家立法层面,是一个特别重大的突破。征求意见稿立足我国实际,有很强的针对性,需要媒体从多个角度深入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直面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地达成共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副主任薛宁兰说,反家庭暴力法不仅有宪法依据,更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重要举措。征求意见稿特别突出对家庭暴力的事前预防、事中制止、事后救济,抓住了防治家庭暴力的规律和特点。汕头大学文学院妇女研究中心顾问冯媛认为,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经费保障,把反家暴工作纳入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妇联的业务培训和统计,将有力地推动反家暴工作。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李明舜说,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是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里程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完善社会立法,有利于对家庭成员提供法律保护,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杜洁认为,征求意见稿是长期以来社会各界热切盼望、积极努力推动的成果,有许多突破性进展,在原则、制度上有所创新。北京市妇儿工委办常务副主任周静表示,将和北京市法制办联合做好北京市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分局干警耿洪洋说,反家庭暴力工作是系统工程,重在预防,应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北京华夏心理培训学校校长赵雁平建议,在预防阶段增加教育培训评估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家庭暴力发生。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委员会秘书长李军说,在办理涉家庭暴力案件时遇到很多困难,迫切希望反家庭暴力法尽早出台。反对家庭暴力应注重调解,维护家庭和谐。北京市顺义区妇联副主席曹丽明认为,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将为基层维权干部减轻工作压力,增强做好维权工作的信心。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街道妇联主席段桂菊介绍了8年来老山街道开展反家暴预防工作的经验。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街道幸福东里社区妇联主席刘艳普介绍了社区在介入反对家庭暴力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大家还就家庭暴力的形式、家庭成员的范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沈跃跃充分肯定了12位同志的发言。她说,大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进一步修改完善反家庭暴力法提出了很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大家对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必要性形成了共识,对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宗旨形成了共识。她指出,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权保障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干预家庭暴力的工作局面。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这次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再次体现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是相关部门努力实践、社会各界不断推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重要成果,更是我国妇女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一件大事。
沈跃跃强调,要充分认识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的重要意义。家庭暴力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是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违法行为,对于个人、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都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为推动反家暴立法提供了难得机遇。制定一部综合性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是多年来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同时,制定出台反家庭暴力法也是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树良好家风的重要途径。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22个省(区、市)出台了专门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一些相关部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一些研究机构形成了一批较为成熟的理论成果,为反家庭暴力立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沈跃跃要求,要全力配合,积极做好征求意见相关工作。总体来看,《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基本回应了广大家庭特别是妇女群众的诉求,体现了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反映了各部门特别是基层长期以来的实践经验,符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符合反家庭暴力工作规律。各级妇联组织要着眼于提高立法质量,主动作为,动员、组织各级妇联干部积极参与讨论、正面引导公众;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广大群众特别是基层普通妇女群众的意见;要扩大视野,注重征求各方专家学者的建议。希望广大专家学者以及各方面的同志从各自不同的领域加强对反家庭暴力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论证,采取相应方式向立法机关反映研究论证的成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努力争取形成最大共识,促进反家庭暴力法成为一部高质量的法律。
沈跃跃强调,要引导广大妇女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面向妇女加强宣传引导,使广大妇女理解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提高妇女依法维权的能力。要面向社会加强宣传引导,为制定反家庭暴力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正面引导公众,认清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理解国家公权力干预的重要性。妇联所属媒体要在反家庭暴力立法中发挥正能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的重要意义,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好家庭矛盾、家庭问题。沈跃跃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妇女群众、妇联组织以及各界热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事业的专家学者,携手并进、共同努力,积极为草案献计献策,推动国家制定出台一部符合国情民意、高质量的反家庭暴力法,共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崔郁,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焦扬、邓丽、谭琳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