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式“家丑外扬”凸显社会病态心理
2016年6月19日,云南有网友在微博曝出一段“原配携母亲殴打小三”的视频,视频中,原配及其母亲拖拽,殴打小三,不仅用剪刀剪头发,还扒其衣服。(6月20日,网易新闻)
“家丑不可外扬”一直是中国人遵循的一条古训,直到现在,仍为多数中国人所接受。其原意通常是指家庭内部发生的问题时,一家人好好商量内部解决,不要随便说给外人知道以免遭别人的耻笑。笔者认为,按此古训,家庭成员间发生的父母争吵、兄弟纠纷、夫妻失和等等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大可不必通过诉诸法律和暴力解决,既不伤一家和气又不失体面。而实在没办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也应该依法通过法律寻求公正制裁。
然而,在网上我们经常能看到某对夫妻因为婚姻亮红灯而上演全武行的报道,而导致红灯频亮的有相当多是“小三”插足,于是每次街头暴力都会有“小三”的出现来配合原配的“正义”讨伐。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或许我们没法体谅原配被“插足”和遭另一方背叛的的痛苦,更无法细究一番大庭广众之下的暴打能发泄其心中多少委屈和怨气,但这种以看似站在道德制高点名正言顺的“申张正义”,却严重侵犯了公民健康权、名誉权和隐私权,情节严重者甚至引发牢狱之灾。这种以“对法律的践踏”来对付“对道德的践踏”的行为,只能是在充分暴露了原配的暴戾、愚蠢、无知和法盲之后,更是将原本红灯频亮的婚姻推向不可挽回的深渊。笔者认为,这种因为家庭矛盾问题在大庭广众之下私设公堂肆意殴打和侮辱他人,这既是对公民人身权益的侵犯,更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而撕扯“小三”让其衣不蔽体于众目睽睽之下,更是有伤风化。
我们可以看到,每每有“原配打小三”直播,都会有一群好事者的围观,手机拍摄功能的运用加上网络传播的迅速,一下子将网络置于暴力和不雅的级别。活生生的教训和赤裸裸的搏斗或许对那些想学坏的“他”或“她”有一丝的警醒,但更多的是对广大网友特别是未成年人学生的贻害,同时也让一些自认为婚姻亮红灯的“无错方”效仿,这无异于渲染了一种暴力倾向,更有可能加重社会的戾气。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离婚率12年连涨,而婚内出轨占离婚率的五成。以四川省2014年的统计为例,该省全年有22.96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按50%比例计算再摊到每天,每天四川全省将上演314起街头决斗。如此规模,我们长期致力宣传的社会正能量将被诸多狗血喷淋得一无是处。
笔者认为,在当前的法治社会,“无错方”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为武器捍卫自身权益,追究“有错方”责任,用暴力只能将自己打成被动,更让家风世风两败俱伤。(泉州市丰泽区委文明办洪春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