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智能快件箱运营服务规范 数据保存不少于1年

20.07.2016  08:08
  •   智能快件箱已逾千组。

      福州日报7月20日讯(记者 欧阳进权 文/摄)记者昨日获悉,福建《智能快件箱运营服务规范》已获批准发布,这是全国首个关于智能快件箱运营服务方面的地方标准。其中规定了智能快件箱的设置、运营组织管理和服务要求,包括未经同意不得收取快件保管费用,生鲜产品等多类快件不得通过快件箱进行投递。

      在安全管理方面,《规范》主要规定:一是智能快件箱运营组织应采取措施保障用户的通信安全和通信秘密,二是智能快件箱运营组织与快递服务组织签订书面协议时应事先确认其已取得合法经营资质,三是快件箱运营数据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年。

      在避免纠纷方面,《规范》要求快件箱每个格口应只投放一票快件,同时征得用户同意使用快件箱投递快件但因故未成功投递的,快递业务员应告知用户并另行约定投递方式。而在规范服务方面,《规范》对快件箱运营组织的要求是:未经用户同意,不能向其发送与快递服务无关的广告信息,不收取快件保管费用,不设置取件的前置条件等内容;对快递服务组织的要求是:生鲜产品、贵重物品、易碎品、外包装明显破损的快件不得通过快件箱进行投递,快递业务员不提前录入快件签收信息等。

      截至7月8日,全市已建成快递公共投递服务站1458个、智能快件箱1352组,日均通过末端网点投递量占全市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