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景区、文旅场所提前"放招" 六大措施做好接待工作
5月19日,记者从福建省文旅厅获悉,当前文化和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正有序推进,安全形势面临严峻挑战,针对一个月后到来的“端午”和陆续进入的暑期,福建省文旅厅主要采取以下六大措施做好景区、文旅场所等接待工作。
一是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极端负责的态度严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二是严格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福建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印发的《关于做好文化旅游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督促已恢复营业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剧院、网吧、娱乐场所(含游艺厅)、A级景区等各类文旅经营场所严格落实“限流、预约、错峰”的要求,控制客流量,落实落细通风换气、清洁消毒、体温测量、实名登记、人流控制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旅行社组织团队游客省内游时,在住宿、餐饮、交通和游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强化防控措施,特别是未提前预约景区门票的不允许发团。
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剧院、网吧、娱乐场所(含游艺厅)实名预约服务,对开放项目、开放范围、入场人数、瞬时接待量等总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演出场所控制在最大承载量的30%以内、互联网上网场所、娱乐场所控制在最大承载量的50%以内),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A级景区严格执行景区游客接待量按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30%的规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开放景区内的商场、超市、宾馆、餐厅。景区内运动场所、博物馆、美术馆、展览展示馆等室内场馆和景区室外空间的游乐项目、体育运动如漂流等实行限量、错峰、预约。逐步开放景区密闭式场所如演艺厅、游艺厅、小剧院。
三是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围绕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防汛备汛、食品安全、火灾防控、设施设备和建筑物安全等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必须整改到位。
督促旅行社要加强导游安全教育,选择合格供应商和正规交通运输企业,避免组团到汛情和疫情严重的地区旅游。
督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娱乐场所(含游艺厅)、网吧等加强对消防和防恐等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燃气和电气设备、食品安全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配合景区主管部门指导A级景区制定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旅游安全应急培训与救援演练。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排查地灾高发、易发区的安全隐患。强化客运索道、高风险游乐项目与大型游乐设施设备的检修维保与安全监管。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在这期间,福建省文旅厅继续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已恢复营业的企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县级文旅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已恢复营业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行社等开展全覆盖、不间断执法检查,依法从严查处防控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以及涉及“黄赌毒”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对防控措施严重不到位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到位的该关停的立即关停。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福建各地和各文旅企业通过政务网、短信、微信和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及时转发和发布假日旅游交通、天气、安全提示和旅游市场信息,开展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知识和安全文明旅游宣传,提升游客疫情防控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防控、文明旅游、安全出行。
六是做好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实行主要领导总带班、分管领导带班,以及处级和一般干部“双班制”在岗值班;发挥“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机制作用,形成部门之间合力,全天候及时受理处理旅游投诉,一旦遇有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 (谢小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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