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开展景区价格检查 重大违法行为可追溯至上一年度

24.03.2016  08:33

  福州新闻网3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程飞)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从3月中旬起至8月31日,省物价局联合省旅游局在全省范围开展景区价格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景区门票、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服务、景区停车场等经营场所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时限是2015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重大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景区住宿、餐饮、购物等经营场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的;景区门票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的;通过违规设置、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以外,销售门票时向游客强制搭售观光车、缆车、竹排、游船、商业保险、旅游产品等,或强制代收其他费用的;对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不落实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的;擅自制定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服务收费标准,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以及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公布停车费标准、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