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卫计系统2015年度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

02.03.2016  09:30

      2015年,丰泽区卫计系统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引导、教育、服务、保障作用,努力提高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和群众的守法意识,促进行政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能力和区卫计系统法治化水平的逐步提升,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为更好地落实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任务,我局在认真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单位和股室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坚持工作早安排、早部署,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按照区法制办、普法办和依法治区办下达的工作任务,于年初制定本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指标,把具体任务分解到局属各单位,落实责任制;二是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年中、年末考核,与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表彰,有力地促进了区卫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抓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以来,区卫计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突出宣传社会治安防范、防盗窃、消防安全、禁毒防艾、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预防侵权渎职和职务犯罪等法律、规定、决定和禁令。 一是在局属各单位、民办医院、门诊部和美容美发美体等场所通过悬挂法治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及宣传画,群发普法类手机短信、单位网站和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制宣传口号和微信朋友圈刊载法律常识等方式,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 二是按照年度学法工作安排,采取集中学习、自学、自办和参加上级专题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11月17至18日,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员参加“泉州市卫生监督员培训班”,重点学习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卫生监督执法与行政合理性原则、全省稽查中发现各地卫生行政处罚存在的常见问题等。 三是派出执法人员主办或参与“世界艾滋病日”、“世界无烟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及“国家宪法日”、“7.11世界人口日”和“9.25《公开信》纪念日”等活动,通过宣传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方式,为来往群众提供卫生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与咨询解答服务。今年以来,全区共举办“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启动仪式、“生育关怀--牵手新丰泽人”、邻里和谐“百家宴”、闽南童谣和家庭才艺家家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纪念日等大型服务活动65场,参加人数达13.6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避孕药具16.8万份,为群众进行健康检查和咨询服务7250人次。宣传上融合民俗,在蟳埔社区举办20余场渔女亲子服饰表演比赛、蟳埔女头饰插花表演、剥海蛎比赛等活动,并把人口文化和法规宣传融入其中。2015年7月2日,市卫计委、区宣传部、区卫计局等部门联合在西湖北大门举办纪念第26个世界人口日暨营养科学进万家活动,活动内容有文艺演出、现场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猜谜、义诊、咨询、送药等,吸引近千名群众参与。 (三)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秉公执法,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关口。全年卫计系统未出现未按法定程序或使用程序不当的案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或冤、假、错案;干部职工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1、加强行政执法学习。 处罚基准和适用法规及其配套制度有变动修改的,及时纳入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有计划、分步骤扎实组织培训,让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真正能够熟练掌握,并运用到执法实践中去,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典型案例分析,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实践能力。 2、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建立并公布权力目录清单,明确权力行使依据、承办机构、公开形式、公开内容、风险级别,并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并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纳入网上平台运行管理;二是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全面启动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个街道均配备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计生工作人员,负责计生案件查处。每半年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纠,对不合格的案卷及时纠正,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均能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无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发生;四是坚持行政罚款与缴款分离,坚持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决定,确保行政执法处罚工作及时、合法、公平、公正和符合法定程序。 3、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是严格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省计生委统一规定的法律文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准绳,依照法定程序对政策外生育对象调查、取证并做出处理决定。今年以来,共做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116份,已征收金额1397.5万元。 二是建立区政府、区法院良性互动会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研究社会抚养费法院依法执行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街道分管计生副书记担任联络员,负责与法院沟通联系,提供被执行人相关信息,提高效率;提高法院执行面,区法院定期下社区开展宣传、普法工作,提高执行面,案件需要执行时间不仅限8小时以内;多部门联动,区法院一次性告知立案所需证据资料,卫计、公安、民政、档案等部门在取证过程中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确保案件证据材料齐全。今年来,对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从银行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的强制方式,共执行86件,金额236万元。通过计生巡回法庭的有力执行,促使一批观望的违法对象主动到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力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三是严格执行征收自由裁量权。细化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根据要求完善人口计生行政职权目录数据库、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行政执法过程和执法信息数据库,公布行政职权目录、行使条件、行使责任人、运用范围、裁量幅度、执法人员名单、执法进程等内容。 4、依法查处医疗卫生市场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查处卫生市场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圆满完成既定的医疗卫生重点监督检查任务。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346(不包括卫生所)户次,立案查处26件,已结案17起,罚款金额10.5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3户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20户次、暂缓校验3户次,给予执业违规医师警告8人次;取缔“黑诊所”49户次,,没收药品26箱、器械85件,查处违法医疗广告11户次。严格医疗服务准入,医疗机构设置许可16家、执业许可9家、注销7家。受理执业医师和护士注册495人次。处理医疗投诉、举报案件41件,办理委托医疗事故争议鉴定11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普法是虚事情、软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工作时马虎应付,走过场,不注重实际效果,给普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二是部分单位负责人和群众法制意识淡薄,违法、避法和变相抗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2016年工作意见 2016年,区卫计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法治丰泽”的目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规范行政自由裁量,继续梳理权利清单,着力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做好医疗卫生市场和计划生育管理,促进我区卫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迈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加强卫生计生法制建设。加强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健全和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卫生标准清理和跟踪评估,及时清理将落户、入学、低保等与计划生育挂钩等政策,维护卫生计生法规和卫生标准体系的协调性、统一性。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继续完善行政决策规则,重大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三)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能,全面梳理区卫计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合理划分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应承担的职能。加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从办医向管医疗卫生规划、医疗资源布局、医疗服务监管转变,减少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依法严格履行职责,督导医疗机构落实法人自主权,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组织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完善权力目录清单。对于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更有效,并具备委托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将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和程序下放或委托实施,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行政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以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审批权力“三集中”为抓手,实现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结,优化审批流程,精减审批材料和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合优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增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技术支持能力。完善卫生计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性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卫生计生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制定行政裁量标准,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范围、种类、幅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开展执法稽查和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加大对医疗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力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监督举报案件及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投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越权执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已下放或者调整管理方式项目的后续监管,促进职能转变、重心下移、提高效率。 (六)构建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全面建立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信用档案,制定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护士等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标准,推进医院评审评价管理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开展医务人员医德综合评价,惩戒收受贿赂等违法行为。强化仁心仁术的执业操守建设,培育诚信执业、诚信采购、诚信收费、诚信医保理念,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诚信医疗服务准则,开展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加强计生领域信用建设,完善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的信用记录,惩戒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证件领域失信行为。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部门信息共享和公共信用平台的衔接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监管。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向社会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主动公开医疗卫生服务有关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 (八)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卫生计生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建立健全涉及卫生计生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健全信访督查考评问责机制,建立定期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机制,重点对信访工作薄弱、矛盾纠纷突出的单位加强督查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进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建设。落实月排查、通报、反馈等制度,及时汇总研判各种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的信息,建立信访突出问题和积案化解工作机制,重点梳理排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争议、医疗纠纷、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个案等高危因素,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防范化解。 (九)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宣传普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深化“法律五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卫生计生行业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知识纳入卫生计生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在岗培训的必修内容,课程学时(学分)不得低于学习培训总学时(学分)20%。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并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加大普法力度,使办案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的过程。积极提高医疗卫生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规范医疗行为,恪守职业道德,依法执业。     泉州市丰泽区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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