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小幅上调 每50公斤上涨3元

25.09.2014  12:20

  福州新闻网9月25日讯 近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等联合印发了《福建省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明确今年我省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138元,与去年比每50公斤上调了3元,当中晚籼稻市场价格低于这一最低收购价格时,由我省相关部门联合启动该预案。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小幅度上调对我省大米的价格影响不大。

  按我省出台的预案,今年我省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138元,以省内粮食生产者2014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籼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执行,即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至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至47%(含44%,不含47%)。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中晚籼稻为2014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50公斤2元掌握。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至2015年1月31日。在此期间,当中晚籼稻市场价格跌至我省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时,应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当中晚籼稻市场价格超过最低收购价时,应停止按最低收购价收购,改按市场价格收购。同时预案提出,当中晚籼稻市场价格低于我省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我省有关部门联合下达启动该预案的通知。

  (福州晚报记者 谢充灵)

【责任编辑:黄新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