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上班晕倒家属索赔伤人 沟通无果股东被打伤

01.06.2014  03:43

福州新闻网讯 “要不是你们,我堂弟媳妇没有救命钱不说,还会酿出人命!”5月28日下午,闽侯南通镇文山村村民陈元平来到南通司法所,代表堂弟陈霖将2面锦旗分别送给所长陈为钻、调解员黄生春,并向他们真诚道谢。

  去年8月,陈霖的爱人刘凤平到村里一家食品公司做卫生工。因考虑到只是临时聘请,公司便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

  今年5月1日中午12点多,39岁的刘凤平将上学的孩子接回家,做好饭菜安顿好后,责任心强的她重新赶回食堂做卫生。

  然而,就在她打扫卫生时突然晕倒,经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诊断为脑瘤突发脑血管破裂。虽然捡回一条命,却陷入昏迷状态。

  事情发生后,见刘凤平家境较贫困,平时一向表现不错,企业先后垫付8万元用于抢救其生命。但由于医疗花费较大,没几天,不仅花完了这笔钱,就连亲属们凑上的10万元也用完了。

  眼见刘凤平尚未脱离生命危险,无奈之下,她的20多名亲属来到公司,希望公司继续支付医疗费救人。考虑到刘凤平病情严重,耗资巨大,企业负责人认为,这样的病情并非公司直接造成,于是拒绝继续赔付。在第二次沟通无果后,双方因情绪激动发生肢体冲突,企业一名股东被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闽侯南通司法所所长陈为钻、调解员黄生春介入调解。他们认为,如果走法律渠道,因诉讼时间较长,如果不及时续缴医疗费,刘凤平的生命“等不起”。但如果让企业继续出钱救人,一是尚无足够证据证明刘凤平病情与公司存在直接关联,二是刘凤平家属伤人后,企业难再“委曲求全”。

  2人经过多方奔走,来来回回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帮助双方权衡利弊,以真诚的态度赢得了双方的充分信任,最后,双方总算坐到了“谈判桌”上,答应以一次性赔偿来解决此事。

  面对家属方提出的较大赔偿金额,规模不大的企业根本无法接受。于是,镇司法所请来南屿法庭法官帮助双方分析案情,一起“算账”。司法人员和法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5月21日,在镇司法所的见证下,企业答应一次性支付给刘凤平家属27万元,刘凤平家属则答应赔偿9000元给公司受伤股东。

  真情调解,换来和谐。记者31日从闽侯县司法局获悉,今年前4个月,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57件,调处成功545件,调处成功率97.8%。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