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晒行政权力清单 第一轮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公布

22.01.2015  09:53

    日前,泉州市以市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876项。这也是泉州市首次公布行政权力清单。

    去年10月以来,泉州市政府组织开展对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未含省、部属驻泉单位)进行新一轮全面清理。清理后,共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43项,其中行政许可30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0项;保留公共服务事项533项。

    记者从泉州市编办了解到,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将纳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其中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标准化管理。公开的内容将包括: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等。

    根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建立动态清理机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同时,各级各部门不得在公开的目录清单之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已取消和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下一步,我市将陆续清理和公布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等。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权力清单之外,我市还将清理出“负面清单”,即“法无禁止皆可为”,“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记者郑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