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职业卫生之剑再“发威” 让违法企业“无处遁形”

28.11.2016  12:35
  

      继首例行政处罚之后,晋江职业卫生之剑再“发威,以雷霆之势对一直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某克有限公司就“未及时、如实向晋江市安监局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日前,晋江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科工作人员前往某克有限公司检查,工作人员发现该公司未能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自从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划转到安监部门以来,晋江市安监局要求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多次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并且深入镇(街)和企业针对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问题进行讲解辅导。但是一些企业麻痹大意,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更有企业屡教不改,拒绝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了防范职业病和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开展,晋江市安监局下狠招、出重拳,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此次处罚是要起到“反面典型”的倒逼作用,震慑那些“犹豫不决、意欲推卸“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的的企业,让不履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义务的企业“无处遁形”。      (晋江市安监局 陈丁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