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集中调解20起小商超侵害商标权纠纷

16.08.2021  14:59

近日,晋江法院知识产权庭邀请专家调解员、永春湖洋商会协助调解原告某针织有限公司、原告某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与晋江20余家小商超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7月中旬期间,晋江法院陆续收到原告某针织有限公司、原告某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诉晋江20余家便利店、烟食杂店、小超市等侵犯商标权,分别要求被告商店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并赔偿1万元至3万元不等经济损失。

晋江法院为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邀请专家调解员、永春湖洋商会及20家小商超代表召开协调会,现场由承办法官分别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假冒侵权产品的危害、侵权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法律释明,专家调解员、商会会长结合个案侵权情况,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分析日常经营活动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及预防措施。

当日,现场促成总涉案标的金额12.7万元的20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