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流动红色法庭倾心服务群众
21.10.2014 10:10
本文来源: 法院
在全国的法制史上,福建法院系统有两件创新事件影响深远,具有里程碑意义:一是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敲响大陆法院庭审第一槌;另一件事就是晋江法院设计的巡回审判专用车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驶向全国东西南北中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
为了克服巡回审判中遇到的诸多不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2009年9月,晋江法院党组一班人针对晋江交通方便、村村通公路的特点,创新推出了全国首辆集立案、宣传、咨询、调解、审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巡回审判车,并配套设计了党员法官的巡回审判司法服务机制,推动党员法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转变作风、为民服务,适应了党建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需要。他们的巡回司法审判车留下的为民印迹,得到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赞扬和爱戴,老百姓亲切地称巡回审判专用车为“流动的红色法庭”。
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将晋江法院设计的巡回审判专用车,作为人民法院专用的巡回审判车辆模板,向全国法院推广。
司法更贴心
精心打造联系群众新载体
近年来,晋江法院年受理案件数均超1.8万件,位居全省法院之首,一线党员先锋岗法官人均审理案件超200件,是福建省其他基层法院人均审理案件数的5至18倍。面对巨大的办案压力和群众的司法需求,晋江法院机关党委原先虽然在全市38个村居设立了党员法官办案联系点,但因村居条件参差不齐、辐射范围受限等因素,群众仍反映诉讼存在困难,司法需求无法及时得到满足。此前法官到基层巡回审判开庭时,也经常找不到合适的地点,布置开庭现场常常出现设备不全、耗时较多等情况,而且把神圣的国徽随便往墙上树上一挂、往田间地头一摆,也不严肃。
“司法为民,是司法的核心价值。司法服务要贴心,就要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深入群众接地气,坚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才能获得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以晋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小兴为班长的党组一班人统一了思想认识。
在设计巡回审判专用车时,晋江法院除了将其打造成现代化的“科技法庭”,还融进了许许多多的“贴心”元素,他们设计的巡回审判专用车集立案、调解、审理、咨询、宣传等多功能为一体:车上配备监控录像、计算机无线上网、DVD播放等功能;车厢里悬挂着国徽,国徽下有庄严的审判台,车厢内专门订制的桌椅可通过滑道进行移动,将桌子通过滑道移动到车体中间时,则车厢里面的国徽、审判区与外面的当事人参与区形成一个庄重、威严的小法庭,马上就可用于案件的庭审或调解;车厢一侧可完全打开,不开庭时,该车可立即转变为一个法律咨询、案件受理的窗口;车体的窗口可用于普法宣传,车前装有车载电视,可用于播放举案说法、法院工作纪实报道等。
在晋江法院八楼的“数字法院”办公室,建立了巡回审判专用车的无线数据连接系统,法官们利用巡回审判专用车上配置的电脑设备、无线网络等,可以迅速登录本院审判管理系统,查询案件的基本情况。同时,“数字法院”办公室还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与巡回审判专用车上的法官进行联络,对巡回审判专用车采集传输回来的图像资料进行整理,在网络上进行微博直播。
流动的法庭,别样的风景。巡回审判专用车的成功打造,为晋江法院以特色党建进一步带动党建品牌建设、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载体,丰富了巡回审判的内涵,拓展了司法服务。有了这辆巡回审判专用车,可以很方便地把司法服务做到社区,把法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真正实现让党员法官走出法院,到基层中去,到民众中去,实现哪里有不法侵害,法律保障就到哪里,哪里的民众有法律需求,党员法官就出现在哪里。
服务更到位
努力实现联系群众全覆盖
“如今活跃在巡回审判专用车上的办案人员,全部由优秀共产党员组成,他们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用‘群众语言’与基层群众尤其是外来工打交道。”晋江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叶佩芬介绍说。为保证巡回审判专用车的服务质量和窗口形象,晋江法院机关党委在巡回审判专用车工作人员配备方面,也是经过层层挑选。
为发挥巡回审判专用车的最大功效,晋江法院机关党委设计了“社区党员法官”、“无讼社区建设”等党员法官服务基层、司法为民的配套制度。晋江法院机关党委主动与全市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员法官进社区”活动,在全市设立党员法官巡回办案点,与社区开展共建活动。
在晋江法院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下,设立“流动的红色法庭”党小组,院部机关和基层法庭各一名党员干警搭档,以“两人一组、一村一组、一组多村”的方式,全体党员法官分别挂钩全市所有村社,每月定期与挂钩的村社联系,发放“党员法官进村社”联络卡,与村社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把庭审、调解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把握纠纷发生的根源,有的放矢做好调解工作,共同构建“无讼社区”,有力地推进了社区和谐建设。
在晋江的各个村社,经常可以看到巡回审判专用车上的法官们有条不紊地开展司法服务,巡回审判专用车上的党员法官胸前佩戴的共产党员徽章和“流动的红色法庭党员义工服务队”的绶带格外醒目。
“流动的红色法庭党员义工服务队”是晋江法院机关党委为巡回审判专用车量身打造的另一形象,“流动的红色法庭党员义工服务队”在各村社设置群众服务登记簿,实行登记报到、公开承诺制度,党员义工每个月要深入挂钩村一次,借助巡回审判专用车这个载体,为辖区群众特别是老弱、残障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走进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倾听群众诉求,宣传党的司法政策,疏导群众情绪。
晋江法院机关党委通过丰富措施载体,不断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实现了倒逼党员法官眼光向下、重心下移,沉在一线。“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晋江法院好样的,希望党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省人大代表、磁灶镇大埔村党委书记吴金程快言快语,代表了许多群众的心声。
维权更及时
全力畅通联系群众新渠道
“感谢党,感谢晋江法院法官们的热心服务,让我及时拿到了赔偿款。”来自重庆的外来农民工李某接过法官递来的赔偿金时激动地说。
今年6月16日,李某在晋江磁灶镇东山村为某商住楼钉模板时,不慎摔伤,造成十级伤残。后李某向晋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磁灶分庭申请仲裁未果。随后,李某到晋江法院起诉。
由于李某系临时工,对该商住楼的建设承包关系和主体不清楚,其起诉的主体模糊且遗漏了总承包人等责任主体。如果是以往在法院内立案、开庭,李某为收集这些信息可能要来往奔波走上好几趟。
面对生活陷入困境的李某,晋江法院的法官们坐不住了,他们及时派出巡回审判专用车,深入东山村的一处商住楼建筑工地进行现场调查,在法官的主动邀请下,村委会不但积极协助调查,并且主动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
在巡回审判专用车上,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该商住楼的承包方与李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赔偿款。这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得以及时调解结案,有效地平息了受害人的怨气并化解了事态矛盾。随后,法官就这起简单的纠纷进行释理说法,并接受围观的建筑工人们的法律咨询,分发宣传材料,赢得现场群众一片赞誉。
晋江法院巡回审判专用车自2009年投入使用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案件2158件次、调解1896件次,当场调解化解了730余起纠纷,开展普法宣传超1800次,培训和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569次,分发法律材料及诉讼指南超3万份。法庭流动,安宁永驻。“流动的红色法庭”已经深深烙印在百姓心中,鲜红的党旗飘扬在基层显得更加熠熠生辉。
“这种主动走出去的服务,热情礼貌的接待,在疏导群众情绪,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知识,增强了群众对党的司法政策的信任,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定稳定。”省人大代表吴金程对此充分肯定道。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
本文来源: 法院
21.10.201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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