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无袍法官”如何有位更有为
17.11.2015 13:42
本文来源: 法院
晋江法院院长李小兴表示,晋江法院将通过狠抓落实、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让人民陪审员参审有位更有为,打造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晋江模式”。
严入口:提升“海选”含金量
“这次入选可不像上两次那么简单,可谓‘过五关斩六将’。”“老陪审”洪义锋再次成为晋江法院人民陪审员时表示,“既感到意外,又觉得幸运。”他坦陈:“责任和压力也随之而来。”
洪义锋是晋江市民营企业家代表,具有丰富的从商经验和较高的行业威望,曾是泉州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从事陪审工作以来,洪义锋先后参与陪审民事、刑事案件80余件,逐步从一个法律门外汉成长为人民陪审员队伍中的佼佼者。
通过这次“海选”,洪义锋从全市55万多名28至65周岁的常住居民中被随机选中。他表示,一分责任一分担当,对于今后的“陪审之旅”,自己将尽心尽力,不辱使命。
为保证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晋江法院在这次人民陪审员选任中实行“两个随机”。其一,由过去的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方式,变为从符合条件的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其二,是由过去的人民法院和司法局审核确定拟任名单,变为从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
据晋江法院陪审办主任黄永星介绍,在审核中,晋江法院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品德高、有能力的党政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优秀民营企业主,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当中,还特别注重考察他们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以便今后他们能发挥社会阅历丰富、了解乡规民约、熟知社情民意的独特作用,积极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服判息诉及自愿履行。
据统计,此次晋江法院新任的261名人民陪审员中,基层群众占76%,10%的人担任村“两委”干部或是曾经参与过调解工作。
定标准:均衡陪审不再难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围绕本金计算争执不休,法官根据证据一时难以下判。
案情呈现胶着状态,该案的人民陪审员洪义锋熟悉商场交易习惯,提出该案诉争尾款是预先计算的利息,一下子帮助合议庭解开了谜团。
主审该案的法官林海堤说:“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很重要,他们有时候就是法官的‘另一双眼睛’。一些事实得依靠实践经验方能一眼洞穿。”
“陪而不审”“审而不议”是陪审工作面临的老问题。晋江法院发扬爱拼敢赢精神,加强制度设计,促进均衡陪审、科学陪审。
据李小兴介绍,在改革试点之前,该院就敢于打破制度藩篱,大胆设计人民陪审员考核制度,畅通进口、出口。如针对“常年不审”“驻庭陪审”等问题,明确规定每位人民陪审员每年陪审案件数的上下限,完善陪审请销假、到庭登记等制度机制,并实行半月通报、季度考核、年终评比等,提高陪审案件的数量、出庭率等。同时,借助信息化手段,将原来的“顺序通知”改为“随机选定”,通过摇号随机确定人民陪审员,有效促进均衡参审。
根据改革计划,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为此,在工作中,晋江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富有丰富的社会阅历、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同时通过加强对一线法官的培训,确保一线法官吃透改革精神,适应新的陪审方式,在庭审过程中做好归纳、指引和说明工作,帮助人民陪审员提高认定事实证据的能力。
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晋江市池店镇池店村党支部副书记李荣贵坦言,以前参审比较随意,只要法官打声招呼,自己有时间就可以陪审。“现在不一样了,参审程序变规范了,先是电话通知,再是收到开庭通知书,然后才能阅卷、庭审、合议。程序规范,对于我们、对于法官、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好事。”
强保障:依法履职有底气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今年7月1日,晋江法院首次举行人民陪审员宣誓活动。
“第一次参加这种活动,感觉特别有意义,尊荣感、使命感油然而生。”人民陪审员许四川表示。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身份认同感,晋江法院还特意设计专门的人民陪审员徽章、工作证等。
为了管理好这支400多人的“无袍法官”队伍,晋江法院可谓下足功夫。该院走访龙岩、厦门思明、南安等兄弟法院交流工作经验,还召开专题座谈,邀请专家支招解难。
在对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中,晋江法院主要采取岗前培训与任职期间审判业务专项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强调“以案释法”,注重“经验交流”,每年采取集中授课、庭审观摩、案例指导、巡回教学、专题讲座等形式,帮助人民陪审员掌握基本诉讼程序、遵守司法礼仪、严格审判纪律、提高依法履职能力。2010年以来,共开展岗前集中授课培训13场,任职期间培训535人次,组织620余人次参加庭审观摩示范38场,逐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专业素养。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晋江法院在办公场所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把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面积扩大到60平方米,投入10万余元购置桌椅、电脑、书籍等工作学习用品。在经费方面,该院加大投入,按照“单独列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的要求,落实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经费,确保足额发放人民陪审员交通、误工等费用。去年,该院共为人民陪审员因陪审、培训而支出误工补贴、公共交通、就餐等费用合计28.1万元。
去年以来,晋江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达3063件,人均陪审17.7件,陪审率达96.4%,位居全省前列。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
本文来源: 法院
17.11.2015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