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帮工人追回95余万元工资款

16.11.2016  14:37
  昨日上午,晋江法院执行局与多部门联合调处,为晋江市某鞋服有限公司的132名工人追回工资款95余万元。

  今年10月,经泉州仲裁委晋江分会仲裁调解,被申请人晋江市某鞋服有限公司应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江某等138名工资共计141万元。上述裁决调解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江某等132名工人(其中有6名工人未申请)于10月12日向晋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晋江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及财产申报通知书,要求鞋服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依旧未依约履行法律义务。

10月18日,晋江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实际经营人颜某采取拘留措施。拘留期间,颜某家属主动向法院交纳20万元执行标的款。

  10月24日至11月10日期间,颜某先后向晋江法院交纳90万元工资款。此外,晋江市陈埭镇政府依法变卖该公司的机台设备、车辆等资产并协助催收该公司应收账款,凑齐132名工资共计136万元。之前,陈埭镇政府已先行发放40余万元工资款。昨日,在晋江法院立案大厅,执行法官足额发放剩余的95万元工资款。至此,132名工人足额拿到所有工资款。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