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以小额诉讼程序快速裁决简易交通纠纷

15.10.2015  14:13
  今后在晋江如果发生简易交通事故纠纷,也能够得到快速裁决了。日前,晋江市法院和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签署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跨域·直通”协议,正式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以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简易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据介绍,根据会议纪要在处理仅涉及车辆损失在1.6万元以下(根据当年小额诉讼程序标准而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事时,交警向当事人出示由晋江法院和晋江公安局共同拟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小额诉讼告知)书》,准确填写事故经过、双方车辆和身份信息等,并由当事人签署同意由晋江法院管辖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相关纠纷。

  晋江法院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小额诉讼告知)书》依法审理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当事人无需再提交其他证据材料可直接持该认定书起诉;也无需送达可电话通知当事人,可当场判决,裁判文书可邮寄送达;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

  此外,双方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同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或扩大适用范围。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