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三创“全国文明单位”助推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18.12.2017 22:10
本文来源: 法院
今年11月份,晋江市法院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委的新一轮复查考核,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继2011年12月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后,连续三届保留该称号。这份荣誉正是该院坚持从细处着眼,实处着手,将“文明精神”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以“创业求实绩、创先求佳绩、创新求新绩”大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纵深发展的成果。
“创业”上求实绩
自2011年荣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以来,该院案件量年年攀升,2012年首次突破2万件达21124件,2017年收案截至11月份已突破4万件达42006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超350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保持审判质效年年位居全省前列?
干警激情昂扬的干事创业热情是保证审判质效的“秘方”,亦是该院文明创建工作最大成果体现。
几年来,该院坚持将文明创建工作与审判绩效考评工作有机结合,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办案氛围,通过设立“公平正义先锋岗”,开展“践行群众路线办案竞赛”“名法官·名裁判”“最美法官评选活动”“迎接十九大·办案争先锋”“整卷归档争先锋”以及院领导办案机制等引领干警价值追求,克服案多人少矛盾,激发办案热情。
民事审判第一庭坚持“司法服务零距离”,通过设立“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家事巡回法庭”等用心、倾心、细心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今年5月份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是泉州法院系统、晋江市唯一上榜单位;法警大队将全国文明创建工作与争创警队集体先进荣誉进行有效结合,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此外,该院坚持“逢一必争”理念,积极推动内设部门创建活动多层次、多维度开展,该院刑一庭、磁灶法庭也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2016年刑一庭还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创先”上求佳绩
作为人民法院,如何更好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晋江法院开始了“创先”之路。2015年以来,该院秉承“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跑腿”的理念,大力推进“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极大地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
“晋江法院的诉讼服务工作确实先进、规范、便民,诉讼服务平台、叫号机、取款机、LED引导指示牌,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便民设备。”2016年6月21日,18名全国、省人大代表参观晋江法院纷纷表示赞叹。
围绕晋江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该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该院积极在生态、经济、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司法护航作用。
“我们大胆宣判全省首起污染环境罪,为晋江市的国家生态城市创建工作保驾护航。”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银汉说。同时,该院挂牌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庭”,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宣教基地”,全力助推“美丽晋江”建设,截至目前共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94件134人,行政非诉支持环保行政处罚决定1460件6727万元。
为了进一步保护晋江民营经济发展,支持企业“二次创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守护晋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荣誉,该院设立知识产权庭、金融审判庭、商事法庭、陆地港巡回法庭,建立非公企业“法律服务站”等,通过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宣传、专业座谈等,出台“防抗金融风险,推进金融生态建设十条举措”等,加强维护金融秩序。
同时,为服务好晋江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该院成立交通法庭,联合交警、保险公司等“一站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并积极探索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对接模式,轻微人损当场付、高额医疗提前付等工作机制,共调处交通事故纠纷4715件,服判息诉率94.5%,大大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效率。
“创新”上求新绩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今年中秋,晋江法院将道德讲堂搬进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开展一场以“孝顺”为主题的讲堂,通过讲故事、唱歌、诵经典、送礼物等方式感化失足少年。
“未成年人民企帮教活动是我们的老品牌,也是我们传播文明司法、传播道德风尚的重要平台。”刑一庭副庭长林萍介绍,立足于解决好服务好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该院积极探索传播文明司法、公信司法的创新制度举措。
此外,该院还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上大胆创新形成独具特色的“晋江模式”。除了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外,还特意制作人民陪审员徽章,并通过组织集中公开宣誓活动等,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11月29日,晋江法院组织25名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中公开宣誓。“常常看到法官宣誓的报道,今天我们也能够在国徽下宣誓,确实倍感荣幸、自豪。”人民陪审员丁一表示。
文化领航千帆竞。近十年文明创建工作经验,晋江法院早已将“文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快速进展,让司法文明之风传播远扬,荣誉也纷至沓来。
创设“未成年人帮教基地”,荣获“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最佳事例奖”;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司法公开示范单位”“全省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党的十九大发出了‘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伟大号召,在新一轮文明创建中,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继续展示公信新形象,弘扬司法正能量,以实际行动铸就新的荣耀与辉煌!”晋江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水深掷地有声地说。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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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2017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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