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校车服务公司9月起试运行

18.08.2014  13:04

  今秋,晋江校车服务公司即将“走马上任”,开启“政府主导、企业运营、部门监管、公司化管理”的校车运营管理模式。晋江市顺豪校车服务公司将在晋江市试运行一年,期限为2014年9月—2015年7月。试运行期满后,晋江市政府将根据试运行情况,考虑对全市现有存量国标专用校车进行整合,并在晋江全市全面推行由校车公司提供承运服务。届时,还将考虑再引进其他专业校车服务公司或汽车运输企业,形成竞争机制。

   试运行线路将达20条左右

  试运行期间,晋江市顺豪校车服务公司将在不含中心城区的范围内,选择约15所学生接送需求量较大的小学和幼儿园作为试点,先行开通约20条线路。

  晋江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科长吴文场介绍,校车服务公司将根据学校提出的用车需求,提供具体的路线及停靠站点。目前,相关资料已报交通运输部门,并由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交管、教育、市政园林局等进行实地查勘,于9月1日开学前审批确认。

  顺豪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地点设在新塘荆山外来工子弟学校。“试运行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目前已和6所小学、幼儿园签订校车服务协议,校车视频监控平台也在抓紧建设中。”该公司总经理王培钦介绍,目前公司有国标专用校车34部,满座单趟可接送1448人,试运行后规模将为全省最大。

   学生乘车成本可获补助

  从今年8月起,晋江市将不再补助购买国标校车,转为借鉴青岛等地做法,对学生的乘车成本进行补助。校车公司运行第一年的收费标准,将由校车公司根据测算运行成本和财政补贴比例提出收费标准,由晋江市发改局牵头,会同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批准。

  据了解,补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其中普惠性收费的民办学校补助标准减半,高收费的民办学校不予补助)和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幼儿(即按照晋江市政府提出的等级参照收费标准收费的幼儿园,补助标准减半)。不在该范围内的学校和幼儿园,由校车公司和学校双向对接,按市场化进行运作并收费。

  值得一提的是,镇(街道)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民政部门提供证明,晋江市财政将全部承担乘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