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必究-晋江市四举措巩固烟花爆竹“打非”成效

04.05.2017  23:59
    

晋江市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晋江市龙湖镇某烟花爆竹销售店进行检查时,查获一批非法渠道的爆竹,执法人员当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现场违法证据证物进行了查封扣押,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处罚。

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有着相对比较丰厚的利润,一些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不依法从合法渠道进货、出售劣质、违禁、“三无”产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烟花爆竹流动销售具有利润高、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特点,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成为各级烟花爆竹职能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为此,晋江市安监局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强化烟花爆竹的监管。

一、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强化监管。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领导。

二、理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力量。实践证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要始终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转被动为主动,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整合部门监管力量,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执法,深入 “打非”工作。梳理“打非”工作难点,寻找工作突破口,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落实“打非”工作责任,加大“打非”工作力度。针对烟花爆竹销售的时节特点,加大排查的频次和力度,强化排查措施手段,保证排查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继续下大力气开展多种形式的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运用依法培训教育这一强制手段,同时注重日常执法宣传,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切实提高从业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营造依法安全经营和从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晋江安监局王志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