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三工程”为发展保驾护航
25.12.2015 12:0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便民工程。今年签订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104家,全市累计已签167家,覆盖率43%,青阳、梅岭、紫帽、西滨等4个镇街率先实现全覆盖,2016年起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推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村(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管理。
2、推动“家门口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新成立计划生育家庭法律援助站,规范律师承办援助案件运作流程,建立援助联络员录入补贴制、全员培训制、旁听制、件件回访制、季度通报制等制度,加强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加大对重大疑难案件的集体讨论力度。分九个片区,组织开展全市镇、村两级联络员法律援助及公证业务网上办理业务轮训,推动法律援助、公证申请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作用。
3、推动“窗口服务提速增效”利民工程。着力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为“一门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制定完善中心办事流程,编印4大类23小类服务指南,制定上墙8类管理制度,建立中心各窗口办事接件、退件(一次性告知)、受理、交办(办理)、办结、送达、回访、督查等八个工作环节运作模式,完善窗口AB岗、备岗制度及岗位职责。全面梳理公证类型,逐一明确办结时限,将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5%,让群众少跑一趟,少等一分钟。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5.12.2015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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